关于省环保督察热线交办202202186号案件的调查处理报
省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交办问题后,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牡丹区进行调查处理。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环保督察热线的通知》(鲁厅字[2017]52号)要求,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交办问题
牡丹区沙土镇兵工厂村,胜鑫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噪声扰民,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22年2月24日,菏泽市生态环境局牡丹区分局执法人员和牡丹区沙土镇政府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经调查,菏泽市胜鑫水利有限公司位于菏泽市牡丹区沙土镇原兵工厂院内,项目名称为“年生产水泥制品5万件建设项目”,该项目于2020年4月16日经菏泽市生态环境局牡丹区分局以菏牡环报告表[2020]28号文批复,2020年12月进行了第三方验收。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治污设施运行正常,厂区外无明显噪音。该企业距离最近的村庄2000米左右,不存在噪声扰民现象。查阅该企业监测档案,2022年2月24日山东天衡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厂界噪声(昼间、夜间)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综上所述,举报人反映不属实。
三、下步措施
菏泽市生态环境局牡丹区分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该企业的环境监管,增加监察频次,防止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
菏泽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