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大伙房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耕地将全部退耕还草
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是大伙房水库水源保护重点治理目标。保护区内的耕地因农药、化肥的施用后残留经雨水冲刷进入水库成为水库主要污染源之一。为彻底解决保护区内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按照大伙房水源保护区治理和保护规划,位于抚顺县上马镇境内的水源一级保护区耕地将全部退耕还草,实现一级保护区内无耕地,以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对大伙房水库造成的污染。
一级保护区内现在耕地总计86***.85亩。其中,属大伙房水库管理局的耕地为1910.17亩。其余6754.68亩属抚顺县上马镇通什村、赵家村、坎木村、温道村、竖碑村、苍石村及台沟村。
为解决保护区内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抚顺县政府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从2013年10月开始,对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耕地进行全面调查、统计,并结合抚顺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相关政策。
解决保护区内土地流转问题关系到当地农民生存与水源安全。一方面要确保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耕地全部退耕还草,另一方面要确保失地农民今后生产、生活不受影响。为此,县委、县政府动员全县各相关部门、相关乡镇展开大规模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支部、户联网的作用,引导农民提高保护水源重要意义的认识,使保护水源是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观念深入人心。在广泛开展调研和宣传工作基础上,政府出台一级保护区土地流转政策,上马镇政府组织干部深入相关农户协调土地流转事宜。此外,县人社局同时做好失地农民的再就业工作,通过开展再就业岗位培训、组织招聘会、定期发布用工信息等形式,使不少失地农民找到就业岗位。
到目前,抚顺县境内一级保护区内应退耕的土地已完退耕 4180亩,与700户农民签订了土地流转协议,退耕面近50%,预计,抚顺县一级保护区内耕地将在3月底前全部实现退耕还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