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吉林等重点地区入(返)东明人员管理
广大居民朋友:
近期,上海、吉林等重点地区疫情持续蔓延,特别是上 海将实行资助符合条件并有意愿返乡的外地居民离沪返乡 政策,同时面临“五一”假期到来,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 疫情扩散风险随之上升。为防范疫情输入,保障全县群众身 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一、非必要不返县。依据对疫情高风险区域人员管控 要求,原则上在沪、在吉等重点地区人员非必要不返县、不 回乡。确需返乡的,途中可能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和病毒 感染风险。按照目前防控政策,返回后一律实行“点对 点”闭环转运和 7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回家是对家 乡抗疫工作的最大支持,是对亲人朋友的最佳守护,也 是对小家和大家共同平安的最强保障。
二、加强个人防护。在上海、吉林等重点地区东明籍 人员要严格遵从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尽量避免前往中高 风险地区或有病例报告的区域,时刻关注发布的最新疫 情防控要求。同时,做好日常自我防护,坚持做好勤洗手、戴口罩、勤通风、一米线“防疫四件套”。
三、提前三天报备。疫情面前无特殊,如有紧急情 况确需返乡,务必提前 3 天向目的地乡镇(办事处)、 村(社区)或小区、单位报备,经批准后,需持 48 小 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自觉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筛查、 “点对点”闭环转运和集中隔离。共同生活的近亲属要 提醒督促上海、吉林等重点地区入(返)东明人员亲朋 主动报备。报备内容包括出发地、出发时间、乘车方式、 途经路线、预计到达时间、个人健康状况和近 14 天内 行程、是否曾经被判定为密接或次密接等。
四、实行有奖举报。对由重点地区入(返)人员,一 经发现违反疫情防控政策或隐瞒涉疫重点地区旅居史的 行为,请广大居民积极提供线索。受理后经查证属实的, 一次性给予奖励 300 元。
五、追究相关责任。对未提醒督促近亲属报备,或因未 主动报备、未履行相关义务的责任人;对涉嫌故意隐瞒上海、 吉林等重点地区旅居史、接触史的当事人;对拒绝接受集中 隔离等防控措施的当事人;对扰乱疫情防控工作正常秩序等 行为的当事人;对其它造成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及后果情形的 相关责任人,由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当事人及关联人相应法律 责任。
东明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