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机动车污染物减排我市开展环境友好车队创建
青岛日报讯 从现在起至明年7月,市环委办、市文明办将在全市开展“环境友好车队”创建活动,进一步控制和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促进全市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
据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通过此项创建活动的开展,在全市创建一批选用环保车型标准高、排气管理制度落实好、在用车排放达标率高、车辆环境管理规范、控制排气污染意识强的“环境友好车队”,以此带动全市有车单位进一步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此项创建活动将按照“政府引导、单位自愿”的原则,由各区市环保部门按照“环境友好车队”考评标准,组织辖区有关单位开展创建。
按照考评标准,“环境友好车队”的所有运行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现行限制排放标准,拥有国Ⅱ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数不低于60%。要定期检测车辆的排气状况,并对排气超标车辆进行及时维修,车辆的年度定期环保检验参检率要达到100%,年内没有机动车排气污染信访投诉,排气检测抽检合格率不能低于80%。
据悉,明年7月31日前,市环委办、市文明办将对申报车队审查后命名授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