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出租车甩客拒载顽疾严重违法者将丢饭碗
青岛日报讯 针对我市火车站、长途汽车站、轮渡站等主要站场出租车拒载、宰客等市民深恶痛绝的问题,市交通委已于近日开始在市内主要源头站点开展一次以严厉打击和查处出租车拒载、宰客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治理站场经营的出租车甩客、拒载等顽症。
这次整治活动,依据《青岛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对查处的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从重处罚。对查实拒载违法的驾驶员按《条例》规定的上限罚款500元,同时企业按规章制度扣罚200元,停车培训3天。对查实的中途甩客或故意绕道,不按规定收费,不按规定着装、不启用计价器的驾驶员按《条例》有关规定的上限处罚。
除经济处罚外,作为此次整治的“杀手锏”,严重违法的出租车驾驶员甚至将可能被取消服务资格和营运资格。比如,对宰客数额较大造成恶劣影响的驾驶员按《条例》规定的上限罚款1000元,并吊销其服务资格证,三年内不得从事出租车营运;对六个月内两次违法的驾驶员暂停其服务资格,进行一周以上的培训;对六个月内连续三次违法的驾驶员吊销其服务资格证,三年内不得从事出租车营运;对违法严重、影响恶劣的驾驶员,收回服务资格证、取消营运资格,是车主的同时解除《管理服务合同》;车主私自雇用无服务资格证驾驶员的,由企业按《管理服务合同》对车主进行处罚。
作为行业的市场主体和管理主体,出租客运企业若管理不善也将受到重罚。对违法严重、影响恶劣的驾驶员,除吊销道路运输证和服务资格证外,还将同时核减企业的特许经营数量。企业以拒载为重点的年度违章率超过车辆总数5%的,质量信誉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核减部分特许经营数量或收回特许经营权,办理相关的变更或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