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
城市是我们共同的家园,我们是城市的主人,美好的家园需要我们共同呵护。******强调,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就是幸福。为了切实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努力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文明城市,不断满足广大市民对良好城市环境的期盼和向往,县委、县政府决定开展城区环境“八项”整治百日行动。为此向广大市民朋友倡议——
1.文明出行,遵守道路交通秩序。不在人行道、巷口、广场等公共区域随意停放机动车辆;不在城区停车位、广场、人行道、城区四门、高速路口等重点部位停放车辆乱卖商品;机动车辆不带泥上路、不超载运输、不抛漏遗撒;不能擅自在公共区域设置停车场、乱收费;遵守秩序、文明出行。
2.守法经营,遵守市场经营秩序。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六禁”责任制,不超出橱窗摆放冰柜冰箱、农机器具、瓜果蔬菜等商品,不占道摆放炉灶、蒸笼、烧烤车、桌椅等设备,不占用城市道路洗车、修车、租车、售车,不在店铺门前乱搭乱挂衣物、拖把,乱堆乱放毛巾架、遮阳伞及底座、垃圾收容器具等杂物;不在城区“四门”、主次干道、广场、路口、校园周边乱设摊点、流动经营,不边走边停,流窜经营;不在马路道牙私自设置行车踏步台阶(架);不在城区设置砂料、水泥、煤炭、废品收购等经营摊点,不在城区道路两侧擅自乱堆乱放物料。
3.规范设置,遵守广告牌匾设置秩序。自觉拆除破损及超过批准期限的广告牌匾,规范设置建筑工地围挡广告,不在城区道路中心隔离带违法设置广告;不在城区主次干道设置横幅、条幅、标语及地面移动式广告牌;不在墙体、电线杆等设施乱贴乱挂、乱涂乱画、张贴非法小广告;规范审批设置门头牌匾和户外广告。
4.文明施工,遵守建筑工地管理秩序。建筑工地要规范设置安全围挡,施工现场采取覆盖、洒水抑尘等防尘降尘措施,硬化进出口路面,配备车辆冲洗设施,文明施工;不占道停放施工机械、堆放建筑材料及其它杂物;不私拉滥运、冒顶运输、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文明运输。
5.提升素质,遵守环境卫生管理秩序。不乱扔果皮、纸屑、塑膜、烟蒂,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乱泼油污、不乱排废水,不在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河渠道、公园等区域乱堆乱倒垃圾,不损坏果皮箱箱、垃圾桶、垃圾箱等垃圾收容器具,做到垃圾不落地。
6.爱护环境,遵守烟花爆竹管理秩序。严禁无证经营烟花爆竹;城区禁止燃放大型烟花爆竹,主次街道、学校周边、住宅小区、机关单位、广场等公共区域禁止燃放小鞭炮等烟花爆竹;倡导酒店宴会、开业庆典、婚丧嫁娶等民俗活动,尽可能不燃放小鞭炮,最大限度的降低由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噪音污染、环境污染和人身安全,让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环境更美丽。
“美丽临洮,共同缔造”,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需要每个市民、广大教师和学生、每一位干部职工共同维护。一滴水能折射阳光,细微处彰显个人品质。大家要自觉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到城区环境“八项”整治百日行动中,养成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树立爱护城市环境的文明风尚,争做城市文明的传播者和倡导者,共同握手打造优美和谐有序的城市环境!
广大市民朋友们,我们渴望有个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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