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一男子涉嫌妨害公务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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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23日发表
机动车辆未购买第三者强制保险被查,没有积极配合调查,反而是辱骂、挑衅、攻击执法民警以及前来出警的派出所民警,近日,咸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今年3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及辅警黄某某、唐某等人在丁寨乡查获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民警依法处理时遇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辱骂、挑衅、攻击,致使执法无法继续,遂向丁寨派出所报警处理。出警民警柳某某、陈某到场后口头传唤王某某到丁寨派出所接受调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拒不配合并辱骂,在随后的强制传唤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更是反抗、辱骂,向民警柳某某大腿处踢蹬,且在警车上对民警陈某进行口头威胁。
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采取暴力方式阻碍人民警察执行公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涉嫌妨害公务罪,遂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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