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通咸安区招标投标电子监督平台网上投诉系统
各市场主体:
为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畅通招标投标投诉渠道,根据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21年营商环境“招投标管理”指标整改提升方案》要求,咸安区招标投标电子监督平台“网上投诉系统”已上线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诉人主体
进入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咸安区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市场主体,可以通过各自的CA锁登录咸安区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后(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81/),依法在网上提起投诉。
二、投诉人操作指南
(一)异议
1.投诉人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异议,点击新增异议进入异议列表页面中,依次点击新增异议按钮,填写相关信息;
2.填写相关信息(异议环节请按实际情况进行选择),根据异议内容生成PDF异议函,需要签章;
3.信息录入完毕后点击提交按钮;
4.提交后异议列表展示页面,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异议回复时间为3天内,3天后回复即为超期。
(二)投诉
1.投诉人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投诉,点击新增投诉-挑选投诉环节进入投诉信息填写列表页面中,填写相关信息;
2.挑选对应的投诉环节,当选择不需要异议可直接进行投诉的环节,填写投诉信息;
3.当挑选需要异议才能发起投诉的环节时,需要选择前面对应已经发起异议的编号进行投诉,异议未答复时需要联系代理进行答复后才能新增投诉,挑选对应的投诉环节会自动列出该投诉环节已经发起的异议;
4.投诉相关信息录入,被投诉人可以通过新增进行多选;
5.相关必填项电子件的上传:异议产生的电子件需要从异议环节保存后上传,点击文件“另存为”;
6.上传完毕,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
特别提示:投诉提交审核后,可以在“投诉”列表页面中切换并查看其状态。刚提交审核状态为处理中,对应监督管理部门收件完毕后显示已收件,处理自办完毕后显示已处理,处理结果为不予受理显示不予受理,转办给其他部门显示已转办,收件过程中材料不全导致退回的显示退回修改。为了避免恶意投诉,每个标段每个环节限制为一个环节发起一次投诉,被退回修改的投诉可继续针对这个环节进行新增投诉操作。
(三)撤销投诉
1.进入“撤销投诉”页面中;
2.展示为所有本单位已发起投诉的项目信息,挑选对应的项目;
3.新增撤销投诉录入撤销理由,完成后点击下一步,提交审核;
4.审核通过后,即可对之前的投诉完成撤销操作。
(四)投诉处理结果
1.进入“投诉处理结果”页面;
2.列表页面会列明综合监督部门所发回的回函信息,可对回函内容进行查看。
(五)转办投诉处理结果
1.进入“转办处理结果”页面;
2.列表页面会列明综合监督部门所发出的投诉人回函,可对结果进行查看。
(六)消息查看页面
1.点击右上角消息按钮-其他即可查看相关消息;
2.点击查看历史消息提醒即可以查看。
咸安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1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