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宝区物价局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改公开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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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17日发表
根据《中共湖北省纪委印发
(责任人:孙莉 覃静 完成时限:8月底)
二、在行政处罚方面,存在文书制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业务培训。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执法业务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和业务素质,从而规范执法行为。二是积极参与省市物价部门开展的案卷评比活动,学习借鉴优秀案卷,提高文书制作和案件卷宗管理质量。
(责任人:覃静 华夏 整改时限:9月30日前)
以上承诺,敬请监督。
监督电话:0724-6059066
电子邮箱:wjj@jmdbq.gov.cn
地 址:金虾路8号
2017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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