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相关地区第二轮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沈疫防经发指发〔202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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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05日发表
各区、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新冠肺炎疫情筛查力度,保障全市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市指挥部定于1月5日起,对我市和平区、沈河区、大东区、浑南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开展第二轮新冠肺炎疫情全员核酸检测工作,3日内检测完毕。
此次全员核酸检测以各区、县(市)为主体,统筹做好人员排查登记、信息录入、采样检测等工作,确保组织有序,不漏一人。此次检测费用由政府承担。
沈阳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
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
2021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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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4 06:26:2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