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谷城县火车站停车场收费价格的定价成本监审报告
谷价成监〔2018〕001号
关于谷城县火车站停车场收费价格的定价成本监审报告
一、成本监审项目:谷城县火车站停车场收费价格的定价成本。
二、成本监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第42号令);
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定价成本监审一般技术规范(实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219号;
4、湖北省物价局《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实施细则》鄂价成规[2013]45号;
5、湖北省物价局关于修订《湖北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的通知鄂价成规[2013]2号;
6、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鄂价工服规[2013]83号);
7、武汉双胜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武双审字(2018)第1-11号关于谷城县赛力生联运有限责任公司火车站广场管理部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8、被监审单位提供的财务资料。
三、成本监审程序(其中包括监审小组成员名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提高制定谷城县火车站停车场收费价格的科学性,谷城县发改局于2018年4月23日,依照《价格成本监审工作规定》的相关程序,对谷城县火车站停车场经营成本状况进行了全面、真实、科学合理的监审。
2018年4月,谷城县赛力生联运有限责任公司向谷城县发改局提交了《关于调整火车站停车场停车收费价格的请示》,根据县发改局领导批示精神,组织了副局长徐德昌、市场监管科科长刘志勇、县价格监审中心主任孔凡书为成员的成本监审专班,要求改公司对其运营成本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监审专班实地对谷城县火车站停车场运营成本构成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遵守“合法性、相关性、合理性”原则,严格按照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相关法规,公开、公平、公正的进行定价成本监审,以提高定价成本监审结论的科学性、真实性。
四、县火车站停车场目前经营基本状况
根据县政府指示,为了加强谷城火车站站前广场的秩序管理,谷城县赛力生联运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成立了火车站广场管理部。按照谷价字[201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内容、标准,对进入广场停留的车辆实行收费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目前广场管理部有工作人员6人,24小时在岗,负责广场秩序维护,卫生打扫,收费等工作。人员工资按照工作量核定,收费人员5名,月工资2500.00元,保洁人员月工资1200.00,合计月工资共计13700.00元,设备折旧和管理费每月1000.00元核定。经过一年运营,广场秩序和卫生状况好转,但收费满足不了正常运营,主要是2017年省物价局出台的鄂价工服[2016]151号文件规定,将停车收费免收时限由15分钟增加到30分钟,更减少了收费金额,每天收费金额有350.00余元下降至250.00余元,2017年全年进出停车场车辆共计267858车/次,免费车辆228299车/次,收费车辆39559车/次,全年营业收入无法保障正常的工资支出,人员工资经常拖欠,不能满足正常运营。
五、停车场核审的运营成本
(一)、管理费用共计144600.00元
1-1、核定人员薪酬134400.00元;
1-2核定固定资产折旧10200元;
1-3、核定全年有效停车车次39559车次;
(二)、核定每车次保管服务成本144600.00/39559=3.70元车次。
六、成本核增(减)情况及理由
1、人员薪酬核定的依据是:根据运营公司岗位的设置来核定人员的数量, 薪资为实发工资,不含社会保障费和相关福利。
2、停车场管理维护费按照运营公司实际发生数额核算;
3、停车场固定资产折旧费核减1800.00元,依据:(1)、属于政府投资的不核算运营成本;(2)、属于该公司投资的资产,按照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算核定。
谷城县价格监审中心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