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发布的不合格食品信息中,涉及我区1家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红星莲花湖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莲花湖江城老酒[大江](浓酱兼香型白酒)(规格 500ml/盒42%vol)
(一)抽检基本情况:甜蜜素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生产日期为2018-01-04。
(二)我局对企业生产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如下:
1、该公司的成品库发现上述批次产品4件共24盒。
2、该公司提供生产记录(质量关键控制点灌装工序质量记录)及成品入库单,上述批次白酒共生产10件共60盒,未对外销售。其中抽样送检4盒,内部员工品鉴饮用32盒,剩余库存24盒。
(三)我局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并立案调查,查封扣押涉案白酒24盒。
二、武汉红星莲花湖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六年陈酿莲花湖酒(浓酱兼香型白酒)(规格 500ml/盒42%vol)
(一)抽检基本情况:甜蜜素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生产日期为2018-01-04。
(二)我局对企业生产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如下:
1、该公司成品库未发现上述批次产品。
2、该公司提供生产记录(质量关键控制点灌装工序质量记录)及成品入库单,上述批次白酒共生产10件共60盒,未对外销售。其中抽样送检4盒,内部员工品鉴饮用56盒。
(三)我局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并立案调查。
三、武汉红星莲花湖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十年陈酿莲花湖酒(浓酱兼香型白酒)(规格 500ml/盒42%vol)
(一)抽检基本情况:甜蜜素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生产日期为2018-01-04。
(二)我局对企业生产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如下:
1、该公司成品库未发现上述批次产品。
2、该公司提供生产记录(质量关键控制点灌装工序质量记录)及成品入库单,上述批次白酒共生产10件共60盒,未对外销售。其中抽样送检4盒,内部员工品鉴饮用56盒。
(三)我局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并立案调查。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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