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新城中高压迁改项目(青山段)房屋征收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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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02日发表
因实施市政公用公共事业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590号)、《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80号)和《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34号公布,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75号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青山区人民政府经研究决定,作出东湖新城中高压迁改项目(青山段)房屋征收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同时收回该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房屋征收决定书(青政征〔2022〕4号).doc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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