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发改局开展教育收费专项督查
3月3日株洲县中小学开学,株洲县发改局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下达2018年春季中小学教材价格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43号和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8年春季株洲市中小学(幼儿园)收费事项的通知》株发改发[2018]28号、株洲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18年春季株洲县中小学(幼儿园)收费事项的通知》株县发改发[2018]3号的精神。成立了教育收费专项督查组,并对此次开展督查的时间、督查的内容、督查的范围、督查的分工、督查的其他有关事项提出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并就督查需要注意的事项提出了意见,从对全县中小学教育收费督查情况来看,今年教育收费情况较为良好。一是上级政策落实到位。检查过程中,各学校均免除了学费、书费、配套练习费用,符合国家政策的学生,补给住宿生活补助费,使家庭困难的学生能够正常上学,接受教育。二是收费手续规范。各学校收费基本都出示了委托票据,并把各种收费项目分项填写。三是教育收费公示规范。学校够能做好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公示制度,将公示内容放在学校入口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布以利于接受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