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县拆违控违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株县政办发〔2012〕49号
株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株洲县拆违控违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株洲县拆违控违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七日
主题词:城市管理 拆违控违 实施方案 通知
株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17日印发
株洲县拆违控违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居民建设用地审批,优化投资环境,保障我县各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建立拆违控违长效管理机制为总目标,按照"统一部署、分步实施,依法行政、疏堵结合,着眼长效、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集中人员、集中时间全面依法查处违法建设,切实遏制县城及城郊范围区内乱搭乱建违法建设现象,彻底解决近几年来遗留的违法建设问题,依法规范城市建设管理秩序,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株洲县拆违控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郑志富
副组长:彭飞雁 牵头负责未控规区域的拆违控违
魏楚光 牵头负责控规区域的拆违控违
林 辉 负责违法建设的强制停工或拆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三个工作分队,办公室设在县拆除违法建设执法大队内。
1.办公室
责任领导:饶卫民
成员:姜泽光、谢 维、贺 靖
职责:负责日常工作、后勤保障、善后协调等工作。
2.巡查一分队
责任领导:唐秋林
组 长:姜泽光
副组长:贺 靖
成员:陈 鑫、刘 捷、王 涛、马振卿、桑志斌、丁 情、段 成、刘 念、陈 威 、郑 鹏。
巡查区域:渌口镇、南阳桥乡未控规的行政村和仙井乡。
3.巡查二分队
责任领导:孙青怡
组 长:徐 文
副组长:张 剑
成员:谢 维、聂桃利、马 丹、殷江彬、龙辉煌、吉 路、刘鹏宏达 、饶 姗
巡查区域:渌口镇控规区和南洲新区。
巡查一组与巡查二组职责:主要负责对巡查区域内发现的违法建设立即依法依规出具处置方案,完善法律程序。
4.处置分队
责任领导:王豪亮
组长:周 亮
成员:全体拆违大队队员
处置组职责:按照处置方案,协助巡查组及时组织强制停工或拆除。
三、整治目标、原则和范围
(一)整治目标及原则。此次专项活动以坚决制止和拆除整治范围内的违法建设,有效遏制乱搭乱建违法建设现象,宣传教育违法建设户、增强群众法律意识为主要目标。按照"依法行政、属地管理、突出重点、维护稳定、责任追究"的原则组织实施。
(二)整治范围。整治违法建设的范围主要为渌口镇、南阳桥乡、仙井乡范围内的未经规划和国土部门批准或不按批准要求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含棚、围墙)。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摸底登记阶段(8月16日至8月27日)
宣传发动阶段(8月16日前)。由县人民政府召集相关部门召开拆违控违专项整治活动工作会议,成立拆违控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广泛宣传,全面部署,动员各方力量支持和参与查违拆违工作。要利用广播、电视、标语、横幅、板报等媒体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违法建设的危害性,拆除违法建设的重要性。对重点拆违对象,要逐户***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同时,尽力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做到"完成一处拆违,教育一片群众"。
调查摸底阶段(8月17日至8月27日)。对整治范围内的违法建设按要求进行详细调查摸底,并把相关资料整理上报拆违控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巡查整治阶段(8月28日至9月15日)
1.自拆(8月28日至9月3日)。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对违法建设户进行法律宣传、教育,依法依规动员违法建设户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并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监督。
2.强拆(9月4日至9月15日)。对在期限内未拆除的违法建设,在完善法律程序后由相关部门组织强拆,对在建拒不停工的违法建设实施强制停工和及时拆除。
(三)巩固提高阶段(9月16日至10月31日)
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新增违法建设。加强违法建设拆除后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杜绝拆后复建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拆违控违工作的检查督查。要克服畏难情绪,创新工作方法,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要进一步细化工作安排和具体实施方案,把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要确定重点范围,对明确的重点违法建设要全面拆除,不留尾巴。对整治行动开展后产生的新违法建设,要坚决、及时予以拆除。要抓重点人群,对拆除违法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党员干部、机关工作人员、村干部要严肃纪律,奖罚分明,督促其带头自拆。要维护群众利益,对一些影响经济发展、群众日常生活、社会反响大的违法建设要坚决予以拆除。
(三)严肃纪律。要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加强沟通汇报,强化管理和监督。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讲政治、顾大局,依法积极稳妥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