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
2018年1月26日,庆云办事处安监站执法人员联合庆云派出所民警对辖区内门店进行突击检查,发现非法经营、存储烟花爆竹的商店三家(芦淞区佳诚商店、芦淞区碧玉商店、芦淞区芙蓉兴盛章龙超市),工作人员当场收缴非法经营、储存的条鞭12条,盘鞭57,礼花 35箱,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经调查发现违法嫌疑人谭丁山、何三忠、彭章龙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为获取经营利益,从非法渠道购得烟花爆竹,并将烟花爆竹非法囤积在居民小区周边门店内进行销售。对周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威胁。
安监站将违法嫌疑人谭丁山、何三忠、彭章龙三人调查清楚后将案件移送至庆云派出所。庆云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 ,对以上三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我区自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以来,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先后多次召开专题部署会,全区上下积极宣传发动,在各村(社区)、企业张贴打非治违宣传海报七千余份。有关部门迅速行动,按照“四个一律”要求扎实开展集中整治,截至目前共排查非法违法行为70条,排查安全隐患85项,责令停产整顿企业1家,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9家,行政拘留3人,实施经济处罚1.711万元。
责任编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