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团风县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0月8日至11月20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团风进行了为期1个多月的巡视,并于今年2月1日反馈了巡视意见,4月9日至10日回访督查,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县委对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扎实开展整改工作。按照《***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和党务公开原则,现将巡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态度坚决,不折不扣抓整改
省委的巡视既是对我县各项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更是对我县健康快速发展的一次有力推动。巡视组反馈的意见既客观全面、中肯深刻,又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县委对此高度重视,先后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精心组织整改工作,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各项工作。
一是强化责任抓整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大会后,县委迅速召开常委会认真研究整改工作,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4方面13个具体问题和巡视期间交办的三批信访、涉法涉诉、党员干部违规违纪类问题逐一研究梳理,认真分析研究、充分酝酿、仔细斟酌、层层把关,制定了“1+13”(1个总方案、13个子方案)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要求和责任要求,做到了“六个一”(一个问题、一名牵头领导、一个牵头单位、一套工作专班、一个实施方案、一抓到底)。
二是加强教育抓整改。县委坚持把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贯穿于整改工作的始终,多次召开常委会、县“四大家”领导联席会议、各乡镇和县直单位负责人会议,学习传达习***系列讲话和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及时通报中央、省市纪委有关典型案例,要求全县各级领导干部高度警觉、高度重视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紧紧抓住县委中心组学习契机,集中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巡视工作条例》以及新《准则》《条例》等,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党纪党规意识,把纪律挺在前面。
三是严格督查抓整改。按照“马上办、立即改”要求,我们实行整改工作台账式管理,抓好看“账”督办、重点***、限期消号,倒逼整改工作落实。坚持每周召开一次整改工作督办会,听取各专班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整改中的重难点工作。牵头县领导及时***了解,督促相关部门加快整改落实进度。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组成专门的整改工作督查组,开展专项督查,及时通报整改进展情况,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
四是执纪问责抓整改。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线索,我们始终坚持从严查处、动辄则咎。对于干部违规违纪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和高压态势,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2016年以来,立案审查102件,给予143人党政纪处分,其中涉及乡科级39人,采取“两规”措施1人,移送司法6人,组织处理53人,调离工作岗位6人,暂缓执行职级并行12人,谈话函询68人,信访了结123件。同时及时对外公布信息,通报典型案例,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效应。
五是建章立制抓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出现反复。同时,建立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长效机制,实现以制度来管人管事管权。县委、县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团风县关于土地性质变更和容积率调整管理暂行办法》、《团风县城乡规划督察工作规程》、《关于严明工作纪律、从严整治干部“走读问题”的通知》、《关于防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招投标工作的暂行规定》、《团风县财政性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操作流程》、《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及时决算、备案制度》《团风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等30多项规章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制度防线。
二、立行立改、销号管理,严把标准促落实
省委巡视组向我县反馈了在主体责任、廉政建设、作风建设、选人用人等4个方面13个问题已整改完成7个,6个问题正在推进当中。
(一)主体责任方面。
1.“落实‘两个责任’压力层层递减、干部监督管理失之于宽”问题。一是构建责任体系。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四责”要求(明责、督责、问责、考责),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制定责任清单、台账记实管理、健全组织机构等举措,推动责任逐级传导、到岗到人,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链条”。今年已召开6次县委常委会、2次县“四大家”领导联席会,研究和安排主体责任落实问题。二是加强督办检查。采取“县级领导定期督导、工作专班巡回督查、单位月月自查”方式,督促“两个责任”落实。今年3月8至9日,县委主责办牵头组织5个专班对县直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并对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了“回访”督办。三是签订承诺书。在整改过程中,我们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逐条制定了单位“十项规定”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十不要求”的“双十条”承诺书,进一步提高巡视整改的实效,通过签字背书,公开承诺,并实行定期查“诺”、年终考“诺”,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纪律规矩意识,规范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四是严肃追责问责。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进行追责问责,共处分党员干部14人,诫勉谈话3人。特别是在省委巡视组进驻后,先后对3家单位党政主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或分管纪检工作的副职领导),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分别给予纪律处分,将3名纪检干部调离纪检岗位。
2.“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对自己和家属不严、带头垂范不够”问题。一是开展了系列学习教育活动。县委将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作为必修课和常修课,县委主要领导逢会必讲廉政建设,2015年12月份,县委邀请市纪委常委李世梁同志就学习贯彻新《准则》《条例》为全县党员干部进行了专题辅导;2016年1月20日,召开全县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大会,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认清形势、明确责任、遵守法纪、争当表率;2月19日,召开县纪委四届六次全会,再次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廉政教育。二是开展廉政建设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3月22日,组织125名领导干部家属到黄州监狱接受警示教育,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及家属带头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三是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监管和问责。认真落实党内各项监督制度,组织全体县级领导和各级党政主职认真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及时更新廉政档案。注重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防止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或纵容其家属利用领导干部职权谋取私利。
(二)廉政建设方面。
3.“少数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正在整改推进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经调查核实,共有19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直系亲属参与经商办企业,其中7名党员干部直系亲属已停止经商行为,其余12名党员干部均作出廉洁自律公开承诺。县委组织部通过集中清理发现9名党员干部在企业兼职,已全部辞去兼职。县纪委对违纪违规办企业党员干部进行了查处。
4.“部分单位骗取、套取和挪用国家资金”问题(正在整改推进中)。采取单位自查和专班清查相结合的方式,对2013-2015年度309个项目专项资金逐一进行“对账”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县委坚持有案必查,实行分类处置:对挪用扶贫、救灾、惠农补贴资金滥发奖金、津贴和核查中隐瞒不报的单位坚决立案调查,目前有39人被追责,已立案23起,纪律处分34人,组织处理5人,涉及科级干部30人。2015年11月份,县纪委、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组成联合专班对水产局进行了调查,1名局长被“双规”,2名局长主动“投案自首”,已移交司法机关。对挪用资金的单位,均进行了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5.“围标串标、虚假招标问题严重”问题(正在整改推进中)。近年来,收到关于“围标串标、虚假招标”问题线索6件,均进行了调查处理。为堵塞招投标中的漏洞,3月中旬,县政府组织9家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认真查找问题,并建立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加强标后监管。
6.“领导干部插手招投标工作”问题(正在整改推进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建立了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审计局等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加强联合办案执法,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摸排案件线索,对违法违纪行为及时调查处理,严格执行追责、问责。截至目前,共收到和发现的各类问题线索22个,已进行了立案查处。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团风县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对使用国有资金且概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和1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一律实行公开招标。县委、县政府研究出台了相关工作机制,明确了领导干部范围、建设工程规模、插手干部的具体表现形式以及禁止性规定等内容,促进了招投标工作透明化、制度化、规范化运行。
7.“土地变性和建筑容积率变更问题突出”问题(正在整改推进中)。一是全面清查。对2011年以来全县审批的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展全面清查,摸清了底数。二是分类整改。对2014年第三次规委会决策同意启动调容程序的项目,取消了容积率调整决策意见,维持原定容积率不变;对已履行相关程序正在建设的调容变性项目,及时完善了土地出让金补征程序,足额征收了土地出让金。三是编制规划。完成中心城区人民路片区、沿江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8个乡镇全面启动并完善控制性详规。四是严格执法。对未批先建、未按批准要求建设的,发现一起,严处一起。
(三)作风建设方面。
8.“城区园区建设规划不够科学”问题。一是加快项目建设。坚持“五个一” 工作机制(一个项目、一个县级领导、一个牵头部门、一个专职项目秘书、一套工作方案),推进现有项目快开工、快投产、快见效;立足园区发展定位,切实加大精准招商力度,加快项目落地进程,同时依法有序清理清退闲置低效项目,让园区发挥最大效益。巡视组进驻团风以来,新落户园区项目6个,投产4个。二是坚持科学规划。按照“全域规划、多规合一”的要求,已启动《团风县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园城互动、产城融合、一区多园”的发展思路,启动实施了县城园区布局调整工作,将城南工业园、闽台产业园和港口产业园“三园合一”,整合为武汉新港团风港口产业园,并规划建设杨汊湖风景区,预留城东拓展通道,进一步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三是科学开发港区。对于已经批准在建的罗霍洲港区项目加快建设,力争早日投入使用,尽快发挥经济效益。关于下一步罗霍洲港区建设,我们坚持科学规划,将生态保护、防洪保安和开发利用相结合,严格按程序论证和公开公示,坚决做到依法依规、依程序决策。3月31日,专程到武汉新港管委会和武汉港航发展集团对接,分别就罗霍洲港区纳入武汉航运中心建设规划和港区建设融资问题进行了深度交流和分析;4月7日,武汉港航发展集团董事长到团风实地考察调研,为罗霍洲港区融入长江经济带开发、实现科学发展形成了初步合作意向。
9.干部“走读”问题。一是出台硬性规定。县委及时出台了《关于严明工作纪律、从严整治干部“走读”问题的通知》,要求全县各级机关24小时值守,重点对96家县直单位942名家住黄州的干部实行严格管理,按要求在团风留宿值班。二是改善住宿条件。各单位加大资金投入,努力改善干部住宿环境。县行管局已对原县商务局办公楼进行维修改造,建立了“四大家”办公楼干部职工集中留宿点,安装了基本生活设施,缓解了大楼干部无住宿地点的问题。县直各单位均对干部职工住宿点进行了维修改造。县委正督促各单位加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生活,真正让干部职工留得住、能安心。三是加大督办力度。开展全方位、高密度的暗访抽查活动,对留宿人员严格实行“对床核实、对人点名、对表确认”,对违反留宿纪律的干部职工严格问责,以强有力的举措保证留宿制度执行。
10.“车辆超标边治边购”问题。经核查,2011年至今,按规定处理车辆8辆,其中市纪委收缴1辆,县政府集中处置2辆,5辆由县国资局按规定进行了处置。根据《湖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鄂办文〔2011〕109号)文件规定,对全县公务用车进行了全面自查摸底,建立了公务用车购置台账和超标公务用车台账,共清理出超标车辆20辆,其中18辆分别为上级直拨车、按上级文件要求购置车、特种专业技术车和执法执勤车;2辆超标车均已封存处理。
11.“少数单位私设小金库”问题。组织县纪委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工作人员对6家单位进行了重点核查,摸排问题线索21条,共立案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人,追缴违规资金20万元。同时,强化源头管控,建立和推行单位财务公开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防止私设“小金库”的违规行为。
12.“部分单位利用职权收取赞助费和回扣”问题(正在整改推进中)。2013年以来,县纪委共收到反映利用职权收取赞助费和回扣线索问题信访件31件,已立案查处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问责处理15件,给予批评教育15人,信访了结6件。对全县81家一级预算单位2012年至2015年收费、罚没、基金、专项收入进行了严格核查,摸排问题线索16条,对利用职权收取赞助费和“回扣”行为进行了查处。
(四)选人用人方面。
13.“有的干部任用上不够民主,程序不够完善”问题。一是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三用三不让”用人导向,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配套政策和工作流程,制订完善了《团风县县管干部任免工作流程图(试行)》、《团风县县管干部任免工作规程》和《团风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考察试行办法》,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加大干部日常管理力度。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健全完善各级党委(组)议事决策规则。充分发挥县委常委会的表率作用,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规范实行“五人小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县委干部人事工作协商小组会、县委常委会集体酝酿的作用。二是坚持从严把关,严格实行考察对象“四个必查”,3月初,对今年提拔重用的63名科级领导干部填报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进行了核实,其中有1人因漏报事项取消任职资格。制定《团风县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约谈的暂行规定(讨论稿)》,把干部置于党组织的有效监管之中。按照《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要求,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的资格和程序选任干部。三是制定出台了《团风县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讨论稿)》,3月29日,县委常委会研究调整干部工作时,执行了1名正县级领导干部、1名县委组织部科级干部按规定回避的制度。四是严格执行“一会双记”制度,今年以来,对研究的3批次干部会议记录进行了重新审核,记录本做到专会专用,确保每次会议记录规范、完整、详实。
三、深化整改、巩固成果,健全机制保长效
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县委紧盯重点不放手,抓住难点不松劲,攻艰克难,持续推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对震慑腐败、教育干部、鼓舞群众产生了积极影响,但这些阶段性的成效,与上级和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县将继续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取信于民、推动发展。
一是善始善终,切实抓好整改工作。以“钉钉子”精神,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确保按照既定目标和整改时限落实到位、改得彻底。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杜绝问题出现反复;对巡视组移交的有关线索,查清查实,绝不遗漏,坚决处理;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责令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列出“时间表”,倒排工序,全程督办,立行立改,整改到位。
二是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和改革办法,深入查找、及时解决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廉洁自律、选人用人的突出问题,深化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快健全制度规范,完善惩防体系,坚决防止解决问题“一阵风”,新建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长效机制,实现以制度来管人管事管权。
三是执纪问责,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动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抓好主责主业、种好“责任田”。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和整治“四风”问题,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督促检查,坚持“一案双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和执纪问责力度,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是牢记使命,推动团风改革发展。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落实整改工作与推动团风改革发展结合起来,在发展中抓整改,以整改促发展。坚持用新理念开创发展的新局面,奋力抓增速、快赶超,致力抓转型、调结构,聚力抓项目、增投资,大力抓生态、创优势,强力抓改革、促开放,加快推进团风临港经济示范区建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13—6150998,邮政编码:438800,电子邮箱:tfxwztzrbgs@163.com。
中共团风县委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