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维尔电器有限公司年产量300吨聚酰亚胺薄膜生产线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第二次公示
南京国环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国环评证 甲 字第 1901 号”)受江苏维尔电器有限公司委托承担产量300吨聚酰亚胺薄膜生产线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经多方努力,已编制完成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现进行环评第二次公示,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江苏维尔电气有限公司是2003年通过招商引资进入范水工业集中区的企业,主要经营电缆桥架、封闭母线、低压配电柜、照明配电箱、箱式变电站和机电一体化(烟草机械)制造销售。随着生产的发展和规模的扩大及市场的变化,公司新增了聚酰亚胺薄膜项目,因此对聚酰亚胺薄膜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项目名称:江苏维尔电器有限公司年设计产量300吨聚酰亚胺薄膜生产线项目;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江苏宝应范水工业集中区内,项目用地位于四里桥以东、芦范公路以北区域。
投资总额:690多万元;
建设规模:300吨聚酰亚胺薄膜生产线;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运营期所产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非甲烷总烃。项目所产生的废水包括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等,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SS、氨氮、TP等。本项目运行后主要的噪声源来自于收卷机。本项目运行时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过滤废渣、DMAC废液、原料废包装袋以及存放桶、生活垃圾等。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预防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经活性碳纤维吸附系统后,其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排放标准限值的要求,直接经20m排气筒排放。
(2)废水
建设项目所排废水经预处理后,水质满足范水镇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所排废水的水量在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内,对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不会产生冲击,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各污染物达标排放芦范河,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因此本项目排放的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活性炭以及过滤废渣、DMAC废液委托扬州东晟固废环保处理有限公司安全处置;不合格品、边角料由相应的物资回收公司回收;生活垃圾袋装化集中堆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送至垃圾填埋场处理。固废经处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影响。
(4)噪声
噪声源主要为收卷机等设备,设备集中在隔声厂房内,部分设备加隔声垫和消声器,设备运行噪声对该区域的环境噪声影响较小,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报告经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后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项目位于江苏宝应范水工业集中区内,符合园区总体发展规划、环保规划等相关规划,选址合理可行;符合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要求;污染防治措施可行、能够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在满足本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后,拟建项目的风险水平与同行业相比是可接受的,不会改变当地的环境风险度,可以被当地所接受。
因此,在建设方严格按照“三同时”的要求,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充分重视风险防范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拟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联系方式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维尔电气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189****0068
联系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范水镇工业集中区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南京国环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工
联系电话:025-85287616
联系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蒋王庙街8号
电子邮箱:wangyanglp@sina.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受影响的居民、单位等。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公众对该拟建项目的了解程度;公众是通过何种途径了解本项目的;公众在了解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后对该建设项目持何种态度;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七)公众发表意见的主要途径
公众可以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发表口头意见或提交书面意见,也可就该项目不清楚或不了解的情况进一步作咨询。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电话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