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四强化切实抓好今冬明春绿色威宁行动工作
笔者从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获悉,威宁自治县“四强化”扎实抓好今冬明春“绿色威宁行动”工作。
强化种苗保障。各乡镇(街道)、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迅速调查核实辖区内苗木生产情况。要根据营造林目标任务,按照苗圃地监督起苗、专人押运、造林地复验的操作方法,制定苗木供应方案,明确造林绿化用苗品种、树种、数量、质量和苗木的生产地点、生产经营主体等内容。自治县林业局要牵头组建由林业、政府采购等部门人员参加的苗木验收组,对乡镇(街道)或经营主体调运的每一批苗木进行验收。苗木验收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发布的苗木质量标准进行,上山造林苗木必须具备苗木检疫证、质量合格证和产地标签,坚决杜绝不合格苗木上山造林。
强化质量标准。各乡镇(街道)、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作业设计(实施方案)组织施工,坚持先整地后植苗,做到整地不合格不运苗、苗木不合格不栽植、栽植不合格不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兑现造林补助。要严格使用符合设计标准的苗木,荒山造林要使用容器苗,通道、村寨等重点区域绿化要使用带土球、全冠幅的移植苗。要创新营造林机制,加强主体培育,落实经营主体,切实杜绝将苗、造林打包招标,由中标人在不拥有经营权的土地上造林,造林验收后兑现承包费“钱去人空”、后期无人经管,导致造林成效不高的做法。全面推行“先建后补”、“先退后补”的营造机制,在确保退耕还林政财补助资金全部兑现给农户的前提下,积极鼓励农民、承包大户、专业合作组织、企业等各类社会主体作为独立法人,通过流转农户土地方式参与造林绿化和后期经营管理,实行“包苗木、包栽、包活、包经营、包成林”的五包制度。要搞好营造林后抚育管护,切实开展经果林定干、修枝、整型、施肥等管理技术培训,督促指导好经营主体搞好管理,提高经果林经营管理水平。要积极引导经营主体或农户在退耕还林地种植矮杆经济作物,杜绝套种高杆农作物,确保造林成效。
强化组织领导。按照“领导包片、技术人员包村及营造林地块”的方法,各乡镇(街道)、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对林业重点工作进行包保。务必将绿色威宁行动营造林作为今冬明春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强化技术指导,把技术人员落实到乡镇(街道)、村、小班,确保每个小班都能得到技术指导和监督。
强化督导考核。自治县荒山绿化指挥部要按照绿色威宁行动目标任务,继续强化绿色威宁行动动态***督查和考核,对认识不到位、行动不迅速、措施不得力的,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对工作力度大、措施实、效果好的,要予以表扬奖励。
严格调度管理。各乡镇(街道)、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务必将绿色威宁行动营造林调度工作作为政府重要工作来抓,固定调度人员,及时、准确、主动将工作进展情况报自治县荒山绿化指挥部办公室,不得迟到、漏报、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