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33家诚信单位受表彰
10月29日,沈阳举行政务诚信建设示范单位、诚信创建示范单位、诚信创建示范街区、诚信创建示范村命名表彰暨授牌仪式。苏家屯区林盛街道办事处等6个单位获得“政务诚信建设示范单位”称号,认定新民市大民屯等10个单位为“第二批政务诚信创建示范单位”,沈河区中街商业步行街等5个街区为“诚信创建示范街区”,于洪区马三家街道边台村等12个村为“诚信创建示范村”。
此次评选活动由沈阳文明办、市信用办主办,旨在按照《***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及《沈阳市2019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沈阳市2019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要求,加快推进沈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诚信行业和诚信单位嘉许回馈制度。
此次评选活动实行“1+X”评价办法。“1”为公共信用评价部分,在本行业具有典型突出带头作用,在行业内有良好的诚信示范引领意识;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履行社会责任;无违法违规、严重质量、环境污染和失信等问题。“X”为特定领域的信用评价部分,分别由信用服务机构根据不同的参评领域、不同的行业属性制定具体评价指标。(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于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