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人社四个加强做好退役军人养老保险转接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和《关于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维护军人养老保险权益,实现军地政策顺畅衔接,龙里县人社局社保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稳妥、扎实细致推进军人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工作。
一是加强部门联动。积极联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县民政局,对2015年以来退役的龙里籍军人进行摸底,结合军人转接养老保险的情况,清理出尚未主动办理转接养老保险手续的人员。
二是加强分类统计。军人退役后安置就业续保的,及时审核相关证明材料,与到账资金进行核对,经审核无误的,按规定为其接续养老保险关系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系统参保;军人退役后暂未实现就业的,审核相关证明材料,核对补助资金到账情况,为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并按灵活就业人员接续缴费。
三是加强宣传动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对分类统计出的人员在转接军人养老保险的同时加强宣传动员,结合城居保参保、再就业参保、灵活就业参保等不同方式,鼓励退伍军人根据个人意愿和自身经济实力积极参保,做到不断档、多交费,实现以宣传促征缴,依法维护他们的养老保险权益,实现老有所养。
四是加强查漏补缺。通过查阅台账、电话询问、入户随访等方式,做到人员信息登记零遗漏、数据信息零错误、确保退役军人参保续保100%。
此项工作开展以来,2020年已办理退役军人基本养老保险转入接续55人,军队随军家属转入4人。在今后的工作中,龙里县社保局将继续把退役军人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工作提升到维护退役军人基本养老保险权益的高度来认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加强与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对前来办理转移接续手续的军人(军属)微笑服务,热情接待,全力做好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管理服务工作。(罗应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