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春节期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产增效电费补贴申报实施细则101736
根据《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贵安新区办公室关于鼓励春节期间企业员工就地健康过年和企业增产增效的通知》要求,对春节期间加班生产规上工业企业增产增效电费进行补贴,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报范围
贵阳市范围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2021年3月在库为准),在2021年2月11日零时—2021年2月17日24:00期间加班生产的,纳入2021年春节期间增产增效电费补贴范围,对企业生产用电进行补贴。
二、申报材料
(一)2021年春节期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产增效电费补贴申报申报表(见***1)。
(二)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2)。
三、补贴标准
(一)属于市级重点工业企业(电解铝、黄磷生产企业除外),按照企业所交电费100%补贴。
(二)对黄磷生产企业按所交电费10%补贴。
(三)电解铝行业生产企业不纳入补贴范围。
(四)其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所交电费50%补贴。
(五)单个企业不超过100万元。
四、申报程序
(一)3月1日前企业向各区县工信部门报申报材料。
(二)5个工作日内区县工信部门将申报企业情况报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汇总后交贵阳供电局,贵阳供电局对企业春节加班企业用电量进行审核后,5个工作日内反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当天反馈各区县工信部门。
(四)各区县工信部门根据贵阳供电局审核后的电量,于4月1日前办理区县级电费补贴资金兑现,并将兑现情况报市工信和信息化局,市工信和信息化局汇总各区县兑现情况,于4月15日前办理市级电费补贴资金兑现。
对申请奖补资金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和骗取奖补资金等行为的企业,将被纳入贵阳市社会信用体系联合惩戒名单,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企业及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本实施细则最终解释权归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印发《2021年春节期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产增效电费补贴申报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1:2021年春节期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产增效电费补贴申报表.xls
2: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doc
3:2021年春节期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产增效电费补贴联系人及电话.doc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