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启动政府慈善保险医疗救助责任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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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17日发表
即采取政府指导、慈善筹款、保险补充的形式,面向在册城乡低保和低保边缘人员实施推广医疗救助责任险,费用以区慈善总会筹集资助为主,参保对象适当自负。参保后,该两类人员参保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的费用,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惠民补助、医疗救助后的自负合规医疗费,由承保的商业保险机构按50%比例给予补助,年度保险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人,有效缓解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目前,各镇(街道)正在开展参保人员汇总上报工作,预计3月底完成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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