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突出问题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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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30日发表
序号 | 行政区域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1 | 泰州市高港区 |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长期向长江渗排含有四氯化碳的工业废水;擅自改变污水处理工艺导致排入市政管网的废水三氯甲烷严重超标。 | 水 | 1、“长期向长江渗排含有四氯化碳的工业废水”的调查情况 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及高港生态环境局调阅该公司相关环评验收材料以及排查原辅材料,未发现使用及产生四氯化碳。同时对上述渗排点、附近土壤等进行取样、分析,也未检出四氯化碳。 2、“擅自改变污水处理工艺导致排入市政管网的废水三氯甲烷严重超标”的调查情况 ⑴污水处理工艺改变调查情况 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及高港生态环境局调阅该公司相关环评验收材料,原污水处理工艺要求采用臭氧脱色。2016年公司改用次氯酸钠进行脱色。该公司编制了《污水站提升改造项目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且于2018年5月组织了专家验收。 ⑵三氯甲烷超标调查情况 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及高港生态环境局通过调阅该公司相关环评验收材料以及排查原辅材料,未发现使用三氯甲烷。 第三方监测公司以及泰州环境监测中心通过对水样检测,最终根据检测结果得出结论:污水处理系统使用了次氯酸钠作为脱色剂,次氯酸钠与污水中的有机物发生反应,产生三氯甲烷,从而导致三氯甲烷超标排放。 | 1、经现场排查该公司未使用四氯化碳,也无产生四氯化碳的工艺,同时泰州环境监测中心对该公司渗排水及周边土壤进行了监测,均未发现四氯化碳(泰州环境监测中心未提供监测报告)。现场拆除排查出的废旧管道,封堵堤坝遗留孔洞,已无渗排现象;同时对南官河及长江江堤沿岸进行详细摸排巡查,确保无其他暗管及渗漏现象; 2、该公司污水处理废水三氯甲烷超标,情况属实。已由高港生态环境局立案查处,责令立即停止超标排放行为,同时处60万元罚款。该公司现已更换新型高效脱色剂,并重新报批《污水站综合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5月15日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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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2 21:56:1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