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7月1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前公示森海运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森海运动用品有限公司年产溜冰鞋25万双、溜冰鞋配件20万件改扩建项目等项目(详见下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07月15日至07月19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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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广东森海运动用品有限公司年产溜冰鞋25万双、溜冰鞋配件20万件改扩建项目 | 广东森海运动用品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五沙居委会顺德工业园新辉路11号 | 广州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本项目属迁扩建项目,主要从事溜冰鞋、溜冰鞋配件的加工生产。 | 项目生产过程中注塑机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排水可作清净下水通过雨水管道排放; 备用发电机喷淋废水、清洗废水、打磨废水经收集后委托有同类废水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处理排至五沙污水处理厂。 生产过程中备用发电机尾气经水喷淋处理后引至一个20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成型、灌注、移印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由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与注塑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一同引至一个20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注塑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由一个20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丝印、转印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整室收集后经由“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从引至一个20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高空排放;破碎及模具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以无组织排放。 项目周边为工业区厂房,落实各项减振隔声措施,生产噪声通过距离衰减和建筑物声屏障效应,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厂内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其中生活垃圾交由市政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绒布边角料、次品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机油、废油桶、含油废抹布、废化工原料包装罐、废活性炭、废油墨、含油墨废抹布、废UV灯管、废版等危险废物妥善收集后定期交由有相应类别资质的单位处理。 |
2019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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