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流井区仲权镇竹元村2014年省级财政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村级办公室及配套设施建设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自贡市自流井区审计局对自流井区仲权镇人民政府建设的仲权镇竹元村2014年省级财政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村级办公室及配套设施建设竣工结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仲权镇竹元村2014年省级财政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村级办公室及配套设施建设送审金额73.78万元,经审计核减投资金额9.6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送审的工程结算与工程实际情况基本相符,财务核算和基建管理基本合规。但是,还存在多计工程价款和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造价金额9.62万元;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以上问题,自贡市自流井区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审计建议。自流井区仲权镇人民政府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