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安镇鹤峰社区上村梅轩路大涌路道路工程及梅轩路排水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均安镇鹤峰社区上村梅轩路、大涌路道路工程及梅轩路排水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上村股份合作经济社,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估价为: 约95万元 ,工期:30日历天 。 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均安镇鹤峰社区上村梅轩路、大涌路道路工程及梅轩路排水工程,建设地点为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主要内容包括对原有道路进行清凿30cm厚后建设新路面、排水管道敷设、新建雨水口、检查井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含叁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3.1.2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取得佛山市建设局核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3.2诚信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的诚信投标承诺书。 3.3其他要求:根据《均安镇政府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试行办法》,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的注册地址必须在佛山市顺德区内。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4.1同步资格审查,即在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 4.2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行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开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标书当场退回; 4.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2 月 13 日至2018年 12 月 18 日,在顺德区人民政府网均安网页(http://www.shunde.gov.cn/jun-an/)栏目自行招标文件(详见本招标公告***),逾期将不能。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12 月 27 日 9 时 30 分,地点:均安镇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安分中心会议室(地址:均安镇永安路1号五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担保金的金额:人民币18000.00元。 6.4 投标担保的形式:工程保证金托管。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顺德区人民政府网均安网页(http://www.shunde.gov.cn/jun-an/)上发布。 8.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上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757-25576722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 邮 编:528329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顺德区金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冯先生 电 话:0757-25389702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云安路云瑞轩5号 邮 编:5283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 话:0757-25518971***: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资格审查文件、图纸、投标报价函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