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佛山市顺德区社会创新中心理事会成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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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13日发表
佛山新城管委会、“两德”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佛山市顺德区法定机构事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区社会创新中心理事会成员的请示》(顺法委〔2014〕11号),终止宁海鸥、张红、何劲和同志佛山市顺德区社会创新中心理事资格,聘任梅向民同志(佛山市顺德区农业局副局长)、罗柏林(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会组织和服务科科长)同志为佛山市顺德区社会创新中心理事,聘期由2014年12月5日至2015年7月12日止,其余理事不变。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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