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桂街道容里社区居委会腾辉木业厂以东碧桂路以西新有中路以北地块承租权招租公开竞价公告
佛山市顺德区容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出租人”)定于2019年 12 月 30 日上午9:30在容桂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室(下称“交易中心”)对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里社区居委会腾辉木业厂以东、碧桂路以西、新有中路以北地块承租权招租(下称“租赁土地”)的土地承租权进行公开竞价,现将竞价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租赁物竞投基本情况
(一)租赁土地的情况、用途及租赁要求:
1、租赁土地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里社区居委会腾辉木业厂以东、碧桂路以西、新有中路以北,出租面积约65920.1平方米(详见宗地平面图,以最终测量为准)。
2、租赁土地用途:租赁土地按现状出租。竞得人承诺遵守有关法律的规定,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申报相关用途,并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职能部门批准的用途使用租赁土地,在租赁期内未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批准前,不得擅自改变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的使用用途。
3、竞得人已充分了解租赁土地的权属、面积(含实用面积)、现状、用途、规划、位置、相关行政部门的使用要求、所处环境、所处气候等,竞得人接受前述租赁土地的条件,没有任何异议,愿意按现状承租该租赁土地。竞得人完全接受租赁土地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并自负责任。竞得人不得以租赁土地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向出租人主张任何责任,向出租人索取赔偿、补偿等款项、拖欠租金或单方要求解除租赁关系(合同的特别约定除外),出租人不承担租赁土地的瑕疵保证。
(二)租赁土地的清退、清理工作
1、因租赁土地现堆积大量泥土,且部分租赁土地被社会方私自占用,竞得人应依合同的约定完成清退、清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清退租赁土地上的占用方、土壤整理)。
2、竞得人应于租赁土地移交之日(以《移交确认书》为准)起6个月内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合同约定的清退要求和竞得人交由出租人报经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容桂公资办”)及有关职能部门审核并同意的土壤整理方案自行完成所有清退、清理工作并协助出租人完成验收工作。若清退、清理成功并验收合格(验收标准以前述约定为准),则从清退、清理成功并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租人向竞得人退还清退、清理质保金(无息),并正式开始计算租赁期限,且清退期内不收取占用费;若竞得人不能如期完成清退、清理工作或清退、清理工作经验收不合格的,则出租人有权没收全部清退、清理质保金,并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竞得人应以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为标准向出租人支付占用费(占用费的计算时间为租赁土地移交之日起计至竞得人依约将租赁土地交还出租人之日止)。
若清退、清理依法依规需办理相关手续的,全部手续均由竞得人负责。清退、清理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3、竞得人须于成交公告公示期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一次性支付清退、清理质保金人民币贰佰万元整(小写:¥2000000.00元),以出租人收款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4、清退要求:①竞得人应于清退期内,将租赁范围内的占用方清退;②竞得人的清退方式应合法合规合理,不得引起维稳问题;③竞得人应于清退期内,将租赁范围内的未经相关职能部门书面同意搭建、构建的搭(构)建物全部清拆完毕。
5、清理要求: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完成土壤整理工作(土壤整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清理地表堆土、外运等)。竞得人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租赁土地的土壤整理方案提交给出租人,由出租人交由容桂公资办及有关职能部门审核同意后,竞得人方可开展土壤整理工作,且土壤整理工作须严格按照审核同意的土壤整理方案实施。竞得人开展土壤整理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竞得人承担。
竞得人保证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含出租人送审的时间及容桂公资办和有关职能部门审核的时间,下同)所制定土壤整理方案取得容桂公资办及有关职能部门审核同意,如土壤整理方案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未取得容桂公资办及有关职能部门审核同意,视为竞得人违约,则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应以合同约定的租金为标准向出租人支付占用费(占用费的计算时间为租赁土地移交之日起计至竞得人依约将租赁土地交还出租人之日止),且出租人有权没收全部清退、清理质保金。出租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先行扣除前述全部款项。扣除款项后,若履约保证金有剩余,出租人无息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若履约保证金不足,竞得人应另行支付不足的款项。竞得人履行前述工作所发生的投入或损失由竞得人承担。
竞得人土壤整理方案中,涉及地表堆土清理事项的标高取值,必须由出租人认可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且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竞得人承担。
竞得人在土壤整理工作期间,泥土运输工作需按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不得影响市容市貌。竞得人土壤整理工作期间需接受出租人现场监管,且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竞得人承担。
(三)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2年。租赁期自竞得人清退、清理成功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6个月的清退、清理期不计入租赁期内。
(四)竞价方式:明标。
(五)竞投底价:人民币263681.00元/月(不含税)。
(六)增价幅度:每次举牌递增人民币1000.00元/月。
(七)租金递增情况:合同期内租金不递增。
(八)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竞得人清退、清理成功并验收合格之日起5日内支付首期租金,之后竞得人必须于每月十五号前缴付当月租金给出租人,支付方式为银行代扣,拖欠租金不得用履约保证金抵扣。
(九)竞投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小写:¥500000.00元)
(十)履约保证金:竞得人须于成交公告公示期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 2 个月租金计算,以出租人收款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十一)交易代理服务费:由竞得人支付。竞得人须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代理机构支付本次的交易代理服务费¥26511.38元,否则,每逾期一日,竞得人应按交易代理服务费总额的10%向交易代理机构支付违约金,若竞得人逾期10日仍未缴纳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账户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佛山市丽日豪庭支行,账号:718****48571。
(十二)租赁土地的使用范围:按合同要求。
(十三)其他事项(具体内容详见《租赁合同》文本,若本竞价公告的相关要求与《租赁合同》的约定不一致的,以《租赁合同》为准)
二、竞投人资格及要求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参加报价的竞价人必须是独立法人机构的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本人。
(三)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竞价(如联合体竞投,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四)竞投人或其作为第一大股东的参股有限公司(以工商部门证明文件为据)须曾荣获国家级行政单位颁发的诚信类称号。如竞投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其中一方应符合该要求。
(五)竞投人或其作为第一大股东的参股有限公司(以工商部门证明文件为据)必须拥有单宗面积不少于本次租赁面积的土地管理经验(租赁合同须还在租赁期限内),且该宗土地必须经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平台成交(以相关证明文件为据,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合同、平台成交记录等)。如竞投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其中一方应符合该要求。
(六)凡是拖欠出租人租金等相关款项的意向竞投人,须在缴交完所欠租金、违约金、损失赔偿款等相关款项后,才能参与本次竞投。
(七)出租人有权拒绝曾经违反竞投规定、对出租人利益造成损害的意向竞投人参加竞投。
(八)对于曾经违反竞投会场纪律、扰乱竞投秩序的意向竞投人,交易中心有权拒绝其参加本次租赁权竞投会。
三、竞投方式
本次竞投项目按照价高者得方式成交,每次举牌竞价将提高 1000.00 元/月,竞价时主持人可根据现场情况调整加价幅度,请详细阅读《竞投须知》。
四、竞价公告发布媒体
竞价公告将于以下媒体发布: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顺德容桂人民政府网、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租赁土地现场。任何关于本租赁权竞投的事项(包括公告、澄清、修改、成交公告等)均于上述媒体发布。
五、文件获取方式
有意参加竞投的可于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或顺德容桂人民政府网自行《公开招租文件》,或于本公告期限2019年 12 月 18 日起至2019年 12 月 27 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及工休时间除外),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2栋B306室)免费领取《公开招租文件》。
六、竞投保证金的缴交和退回
(一)竞投人必须在竞投会的一个工作日前(即2019年 12 月 27 日下午17:30 前,以银行达账时间为准)将本公开竞价公告规定的全部竞投保证金以转账方式汇入以下账户。账户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容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支行,账号:8011***********509。同时,必须确保存入的保证金在2019年 12 月 27 日下午17:30 前以竞投人实名达账(银行转账单上必须注明:容盛公〔2019〕20191212号竞投保证金,否则不能参与竞投。本次租赁权招租项目每个实名进账账号只能参加一次)。
(二)竞得人与出租人签订合同,按合同约定交付合同履约保证金给出租人后,竞投保证金将在合同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存档备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竞得人;未能竞得租赁权的竞投人的竞投保证金将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三)竞投人必须确保竞投保证金足额、按时达账。如竞投保证金不能足额、按时到达指定账户,而继续提交资料报名参加竞投,且竞投成功的,出租人将取消其竞得资格,并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如属于竞投人故意将竞投保证金全部或部分中途撤回,致使竞投保证金无法足额、按时到达指定账户的,除按上述方法处罚外,还根据情况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凡缴交竞投保证金的竞投人,视为已承诺一定会参加本标的物的竞价租赁,在竞投会期间,必须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前来容桂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室办理竞投登记手续,参与报价竞投标的物。如未按本公开招租文件规定,前来容桂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室(下称“交易室”)办理竞投登记手续的,出租人将不予退回已缴交的竞投保证金。
七、其它事项
(一)竞投人必须在竞投会开始前30分钟内2019年 12 月 30 日上午9:00至9:30到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室签到处办理竞投登记手续。
(二)竞投人若迟到或缺席竞投的,视为自动放弃办理竞投登记手续,存在其他违规行为(如干扰会场秩序、违反竞投规则、互相串通等)的,取消其竞投资格,并将其逐出竞投会场以及没收其已缴交的全部竞投保证金。具体按公开招租文件的相关规定处理。
(三)本项目竞投有关事项详见《容桂街道容里社区居委会腾辉木业厂以东、碧桂路以西、新有中路以北地块承租权招租公开招租文件》(文件号:容盛公〔2019〕20191212号)。
(四)出租人不组织勘察租赁土地现场,各竞投人自行到租赁土地现场进行勘察,但不得损坏租赁土地。
(五)竞投人在参加本项目的竞投前,应自行到相关的主管部门了解租赁土地的性质、用途、国土、规划、建设要求;相关部门的使用要求等与租赁土地有关的一切情况。竞投人参加本项目的竞投并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即视为竞投人已清楚了解租赁土地前述所有情况,竞投人不得以租赁土地的前述情况为由向出租人主张损失赔偿款、违约金等款项。若竞投人在竞得租赁土地后,以租赁土地的前述情况为由不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没收竞投人的全部竞投保证金,并要求竞投人赔偿因此给出租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土地的租金损失、重新招租的损失);若竞得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以租赁土地的前述情况为由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依租赁合同的约定要求竞得人承担违约责任。
八、联系方式
(一)出 租 人:佛山市顺德区容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桂新西路20号之五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757-28812395
(二)交易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2栋B306室
联 系 人:欧*** 联系电话:0757-83160056
(三)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 人:叶*** 联系电话:0757-28386216
出租人:佛山市顺德区容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 12 月 18 日
***:***1:容桂街道容里社区居委会腾辉木业厂以东、碧桂路以西、新有中路以北地块承租权招租-公开招租文件(定稿).pdf
***:***2:竞投申请书.doc
***:***3:缴交保证金声明.doc
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