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顺德区1000家重点扶持的小型微型企业(星光企业)申报及初审要求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今年1月4日,区政府以一号文出台了《顺德区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星光工程)实施方案》(顺府发[2012]1号), 为了如期推进1000家星光企业的申报遴选工作,现把申报和初审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要求
企业申报期:3月6日~4月20日。
1、第一步:网上填写资料.
请各有关申报企业对照《顺德区1000家重点扶持的小型微型企业(星光企业)评价标准(试行)》第三部分第二点“评价标准”,登陆顺德经济网(www.sdet.gov.cn)“星光企业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用户注册,认真填写相关资料数据,系统将根据评价标准计分规划进行自动计分。
注意事项:各申报企业须在4月15日前正式提交完成网上填报(在正式提交之前,企业可以进行修改和预览,一旦提交,企业不能再进行修改,申报期结束后,将关闭申报系统),请申报企业认真填写,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后再提交,然后由系统自动生成《顺德区1000家重点扶持的小型微型企业(星光企业)申报表》后直接打印,在承诺栏法人签字并盖公章。
2、第二步: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请各有关申报企业在网上填写资料的同时,对照《顺德区1000家重点扶持的小型微型企业(星光企业)评价标准(试行)》第四部分“星光企业申报材料要求”第一点“申报材料”,逐一准备相关申报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无证明材料的可直接跳过,每一项证明材料均需提供A4纸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第三步:装订申报材料。
请各有关申报企业要严格按照《顺德区1000家重点扶持的小型微型企业(星光企业)评价标准(试行)》第四部分“星光企业申报材料要求”第二点“材料装订及报送要求”进行材料整理和装订。
注意事项:一定要按照申报材料的顺序进行装订,材料用双面打印或复印。按照我办提供的封面样式制作封面(用厚一点的纸张)和目录样式进行手动编写目录和页码。建议到文具复印店进行胶装或线装,装订成册(不提倡用简易塑料公文夹,容易散落),装订一份即可(企业可自己留底一份,以备查)。
4、第四步: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一份装订好后上交至各镇(街道)经济促进局,或经由我办委托的行业商协会、民办非企业组织,再由行业商协会、民办非企业组织加具推荐意见后交至各镇(街道)经济促进局。
注意事项:申报材料须在4月20日前提交到所在镇(街道)经济促进局、行业商协会、民办非企业组织。
有关资料可在顺德经济网(www.sdet.gov.cn)上。
特此通知。
区优质企业成长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区中小企业局:肖觉南、黄冲、梁茵茵,电话:22831391、22831327、22835568,传真:22832057。
伦教经济促进局:梁兆勇,电话:27720009;梁兴杰,电话:27720071。
***1:印发顺德区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星光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顺府发〔2012〕1号)
***2:顺德区1000家重点扶持的小型微型企业(星光企业)评价标准(试行)
伦教街道经济促进局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印发顺德区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星光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顺府发〔2012〕1号).pdf
***:顺德区1000家重点扶持的小型微型企业(星光企业)评价标准(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