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要区开展传统低效产业退出和整治提升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高要区开展传统低效产业退出和整治
提升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南岸街道办,区直有关部门,上级驻高要有关单位:
现将《高要区开展传统低效产业退出和整治提升验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未尽事宜请向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区推动传统低效产业退出和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商议审定。(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人:钟学应、王颖,联系电话:139****2992,8390086;区环境保护局联系人:梁恒洪,联系电话:8367260)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日
高要区开展传统低效产业退出和整治
提升验收工作方案
根据《肇庆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传统低效产业退出和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肇府函〔2017〕758号)、《中共肇庆市高要区委办公室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高要区陶瓷产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高委办发电〔2018〕59号)和《肇庆市高要区关于推动传统低效产业退出和整治提升工作方案》(高府函〔2018〕20号)的要求,现对我区完成退出和整治提升的企业开展验收及现场核查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验收工作安排
(一)验收时间:2018年11月28日至12月12日。
(二)由区传统低效产业退出和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4个验收小组,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验收小组及组成人员
第一小组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人员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梁小斌、钟学应,区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局陈泳楠和市国土资源局高要分局温其召组成;
第二组,由区环境保护局牵头,人员由区环境保护局黄国铿、李礼恒,区税务局彭永强和市国土资源局高要分局梁敏芝组成;
第三小组,由区发展改革和物价局牵头,人员由区发展改革和物价局廖桂芬、黄国彬,区环境保护局梁恒洪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黄仕鹤组成;
第四小组,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人员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杨兴盛、李志楚,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王颖和区税务局陈伟国组成。
2.验收工作会议
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召开验收工作会议。
3.现场验收及小组分工
由各验收小组牵头单位自定联系相关镇(街道),于11月29日至30日分赴各镇(街道)开展现场验收工作。小组分工如下:
(1)第一小组负责莲塘镇、白土镇、回龙镇、蛟塘镇验收工作;
(2)第二小组组负责金渡镇(包括金渡工业园)、蚬岗镇、金利镇(包括金淘工业园)验收工作;
(3)第三组负责南岸街道(包括天资工业园)、新桥镇、活道镇、白诸镇验收工作;
(4)第四组负责小湘镇、禄步镇、乐城镇、水南镇、河台镇验收工作。
(三)有关镇(街道)、园区负责对辖区内退出和整治提升的企业完成情况开展验收工作,按照现场实际出具初步的验收意见,填报分镇验收表(***2),并做好一企一册纸质证明材料(***3)的汇总整理工作,于12月10日前分别报送相应的区验收小组牵头单位。
各验收小组牵头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对应镇(街道)的验收材料,对验收材料出具验收意见后于12月13日前报送区传统低效产业退出和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其它要求
(一)现场验收小组成员共16名,其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3人、区环境保护局3人、区发展改革和物价局2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人、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人、市国土资源局高要分局2人、区税务局2人。
(二)各镇(街道)主要领导对本次验收工作负总责,安排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联络员负责配合现场验收工作和收集、报送验收材料。
(三)验收小组牵头单位各派一辆工作用车用于各镇(街道)现场验收工作。
***:1.分镇验收表
2.企业验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