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开展广交会品牌展位重评和申报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科局、各相关商(协)会和各相关企业:
广交会品牌展位重评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就有关申报事宜
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一)网上申报时间:1 月8—30 日。
备注:1 月30 日后网上申报随即结束,“参展易捷通”系统
将会关闭,企业无法再做品牌展位申请。
(二)纸本资料提交时间:1 月8 日-2 月3 日。
备注:企业应于完成网上申报后尽早提交纸本资料。
二、申请方式
申请企业通过广交会官方网站“参展易捷通”系统,提交品牌展位申请信息和相关资质材料,申请成功后打印申请表并盖章确认,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按展区(每个展区一式三份)报送我局。网上申请操作指南请在“参展易捷通”首页查看。
三、申报要求
凡达到广交会品牌展位申请必备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品牌展位。企业在各展区申报的品牌展位数量应不低于该展区品牌展位下限,品牌展位不允许联营,且须特装布展。具体申报条件详见***1。
四、评审标准
品牌展位企业评审标准详见***2。请申报企业严格按照评审标准,提交相关申报材料(所需评审申报材料清单详见***3),其中所涉资质证明文件持有者名称必须与申报企业一致(属子公司授权情况的除外),有效期须在申请启动日之后,所涉产品范围或经营范围须与所申请展区相关。
五、评审原则
本次品牌展位重评遵循“老企业达标审定、新企业择优评定”的原则。老企业是指2012 年7 月外贸司在发文(《关于公布<第112届广交会品牌展位数量安排方案>的通知》(商贸促函﹝2012﹞118 号)中确定的第112 届广交会品牌展位企业(第112 届至重评前主动退回全部品牌展位或因违规被大会收回对应展区全部品牌展位的企业除外)。新企业是指除上述老企业之外的企业。老企业如申请非原定展区品牌展位,则视同新企业。(老企业名单详见***4)
六、参考资料
参展展品范围、展区对应的海关编码、申报材料的详细要求、商务部认定的出口基地及企业等详见***5-8,请各申报企业认真阅研,并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七、相关要求
(一)各申请企业务必详细阅读并认真了解本通知及***
的具体内容及要求。
(二)提交纸本资料同时需提交相关原件进行现场核对,
原件核对后即时退回企业。
(三)企业提交的海外市场注册商标证书,除台湾、香港、
和澳门三地外,其他非英语国家和地区的注册商标证书应同时提供中文译本。英语国家和地区的注册商标证书,请在主要栏目注明中文,如:注册商标的商品名称、注册地国家(地区)名称、注册机构名称、商标使用有效期等。
(四)企业申报材料按***3《品牌展位评审申报材料清
单》中要求的材料的顺序排列并装订好,并将无关资料剔除。
材料分展区进行申报,每展区一式三份。
(五)为给评审人员留下良好印象,企业可考虑把申报材
料制成彩色册子(参考样本见***9),具体内容包括封面、目录、***3 所提及的申报材料、封底等;建议使用活页方式装订,以便修改;另外,为减少返工重做的机率,材料付印前可先把草稿交给我局工作人员审阅。
联系人:何***22835496 陈先生22835493。
办公地址: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二楼区经科局外经
贸发展科。
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15 年1 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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