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从镇北围工业区东2号路道路工程
项目名称 | 乐从镇北围工业区东2号路道路工程 | 工程地点 | 顺德乐从镇北围工业区 | |||
招 标 人 |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人民政府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 | 地 址 | 顺德乐从镇兴乐路151号 | |||
公告时间 | 公告编号 | 7020175 | ||||
工程概况 | 项目估价 | 400 (万元) | 道路面积 | 7322.776 | ||
工 期 | 45日历天 | 资金来源 | 财政拨款 | |||
本工程为乐从镇北围工业区东2号路道路工程,该工程位于乐从。工程桩号:K0+200-K1+049.988,道路全长为849.988,车行道宽,道路面积为。工程内容:路面车行道(路面、基层、垫层)、市政管网(雨水、污水)工程。 其中: (1)、车行道工程:面层厚水泥混凝土路面,混凝土为抗折强度4.5Mpa的商品混凝土;水泥(6%)稳定石粉基层(密实度按96%控制,且7天的无侧限抗压强度按3.0Mpa控制);未筛分碎石垫层; (2)、雨水管道采用Ⅱ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平接口),管道直径分别为DN300、DN500、DN600、DN700、DN800、DN1000、DN1200、DN1350,管道总长度为。其中:10商品混凝土20石管道基础;(管道直径≥DN800,垫层增加厚碎石(粒径5)垫层,厚中粗砂;宽度与沟槽同宽; (3)、污水管道采用Ⅱ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承插口),管道直径分别为DN300、DN400、DN500,管道总长度为。其中: 120°或10商品混凝土20石管道基础( 覆土厚度≤采用120°混凝土基础;覆土厚度>采用180°混凝土基础)、或厚碎石(粒径5)垫层(DN≤500采用碎石,DN≥600采用碎石);具体见图纸说明; (4)、砌筑雨水、污水检查井采用M7.5水泥砂浆砌筑MU10砖, 采用C15商品混凝土20石基础垫层,厚度,碎石砂垫层厚(其中碎石:砂=8:2),;抹面、勾缝、座砌、抹三角灰均采用1:2防水水泥砂浆;井外墙采用20厚1:2水泥砂浆抹面至顶部;采用合格的厂制高强模塑材料制品,JYZ井盖(ф700(加厚);详见清单描述。 | ||||||
招标范围 | 车行道铺设、雨水管道、污水管道工程。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
质量要求 | 竣工验收的质量等级必须达到合格 | |||||
投标报 名条件 | 参加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资格预审资料窗口报名时提交)。 | |||||
投 标 报 名 要 求 | 截止 时间 | 200年 7 月 29 日 上 午 12 时 分 | 报名 方式 | √ 窗口报名 √ 网上报名 | ||
接受报 名单位 | 招标人委托顺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接受报名 | 联系 电话 | (0757) 22836750,22836752 | |||
地 址 | 佛山市顺德区新城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顺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 | |||||
窗口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 1、投标单位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三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式一份);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式一份),或符合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用)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委托人报名); 5、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复印件(一式一份); 6、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式一份),需提供原件核对。 | |||||
资格预 审合格 标准 | 1、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3、投标企业必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取得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且年度综合考评必须是合格或以上。 5、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已注册的二级以上(含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顺德区建工管理的规定,不得有在建工程,该项目经理[或已注册的二级以上(含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必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该项目经理[或已注册的二级以上(含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必须在佛山市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备案。 6、其他要求: (1)企业在至今发生一宗或以上三级以上(含三级)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或在至今发生两宗以上(含两宗)四级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不予通过。 (2)投标人必须按时按要求提供资料。 | |||||
提交资 格预审 资料的 要求 | 1、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一式两份,一正一副,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未在规定时间、地点报名的,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所报资料应真实可靠,若有弄虚作假或瞒报等行为,一经查实,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投标申请人应准备相关证件原件,以备招标人进一步核实有关资料的真实性。 | ||||
提交起 止时间 | 月 24 日 下 午 2 时 00 分至 月 29 日 中 午 12 时 00 分 | ||||
提交地点 | 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 | ||||
正式投标人的选取办法 | 1、若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超过5家,则选取全部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若通过资格预审不足5家的,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3、招标人采用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告知各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结果及领取书面结果时间,并请各投标申请人在以下地点领取。领取地点:佛山市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顺德区广珠路大良路段16-1号新松路口比亚迪汽车销售部五楼)。联系人:聂*** 联系电话:0757—22330608 | ||||
获取 招标 文件 办法 | 发售时间 | 另行通知 | |||
发售地点 | 佛山市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收费标准 | 每份人民币500元正 | ||||
其 他 事 项 | 1、采用资格预审的项目,投标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前,须到顺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否则其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或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2、《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可以在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招标人提供具体格式。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本工程必须按顺建发(2007)15号文件精神,经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其所有劳务作业必须实行劳务分包。 5、本招标(资格预审)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本公告的权利。 | ||||
招标人(盖章) |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人民政府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 | ||||
法定代表人 | 授权委托人 | 陈生 | |||
传 真 | 联 系 电 话 | 28863872 |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佛山市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徐素萍 | 联系人 | 聂克丽 | ||
传 真 | 0757—22330606 | 联系电话 | 0757—22330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