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新明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佛三(挂)2010010地块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 项目基本情况5317.63,531
佛三(挂)2010-010地块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西河路1号,该项目总投资约63000万元,环保投资约2300万元,规划用地面积为118898.6m2,总建筑面积约为387989.7m2(包括住宅建筑面积368604.28 m2,商业建筑面积15198.21 m2,配套公共设施面积3824.31 m2,其他面积360.9m2)。其(一期)的用地面积为5725.07 m2,总建筑面积约为50518.28m2其中,1#、2#、11#为3栋高层住宅,15#、16#、17#号楼为3栋低层住宅,39#号楼为2层商业楼和1层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项目商铺沿项目地块四周布局。项目总投资约5317.63万元,总户数295户,规划居住人口885人,地下车库设机动停车位293个,项目的配电房、发电机房不在本次验收范围之内。
二、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我局于2010年12月17日审批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佛环三复[2010]60号)。
项目完善了雨污分流管网,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收集后经三级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后排入驿岗污水处理厂。
项目生活垃圾均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收集处理。
三、验收结论
本次项目(一期)已按环评要求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四、要求及建议
(一)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管理,实施分类收集。属危险废物的全部交由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站的位置,并需做到有顶有围并加强绿化。
(二)合理规划供水加压设施,应选用低噪声节能型水泵,并采取相应的隔音、消声、减震的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建设项目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噪声排放限值2类标准。
(三)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引致驿岗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本次验收不包括餐饮、娱乐等项目,如需投入使用,须经我局审批验收后方可使用。
(五)必须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局将依法处理。
(六)污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计入驿岗污水处理厂总量排放指标。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3年4月25日至5月1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环境监督科
联系地址:三水区文锋中路八巷三水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1号楼1楼103室(邮政编码:528100)
联系电话:0757-87717193
联系人:赵小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