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乐平镇太院涌整治工程建设项目环评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三水区乐平镇太院涌整治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6年8月17日至8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9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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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三水区乐平镇太院涌整治工程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三水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三水区乐平镇太院涌 |
环评机构 | 广西钦天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太院涌,工程总投资估算为741.28 万元。项目按10 年一遇最大24h 暴雨1 天排干的标准对太院涌进行清淤整治,提高黄保涌的排涝过流能力。本工程工程整治范围为 0+000~2+900,共 2900m,工程主要内容为木桩护脚2200m,清淤 2900m,桥涵 2 座,涵洞 1 座,4m 宽石渣石粉路 2.9km。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施工前,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措施,通过加强管理、文明施工的有效手段,并对建筑固体废物、污水进行管理和预处理,减少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合理设计运输物料的路线,尽量避开居民点。加强施工期的管理,减少施工噪声和施工工地、车辆运输扬尘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过程中采用围蔽遮挡,选用低噪声机械和设备,同时做好施工人员的防护措施,采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不得在中午12时至14时及晚上22时至第二天早上6时进行高噪声的施工作业,确保附近的居民及施工人员不受的影响,保障施工期机械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的污染,车辆进出场地时应将轮胎冲洗干净、物料运输中加强洒水降尘、土方运输用帆布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项目在施工期间的产生淤泥达到标准作为河涌两岸河堤绿化用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2016年8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