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庄纯陈伊哲同志的任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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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12日发表
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庄纯同志任龙湖区司法局龙祥司法所科员职务。任职时间从2013年11月起计。
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陈伊哲同志任龙湖区司法局鸥汀司法所科员职务。任职时间从2014年9月起计。
汕头市龙湖区司法局
二〇一五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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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3 20:23:4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