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党建业务深度融合
今年1月,《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机关党建工作评价办法》(试行)(下称《办法》)正式出台。作为全区第一个推行约束性评价办法的机关单位,三水区检察院在落实党建工作中迈出了关键一步。该院紧紧围绕“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业务”的工作主线,不断推进党建工作深入发展,特别是根据《办法》建章立制,进一步增强了党建主体责任意识,完善了党内关怀机制,大大提升党员干警的归属感和凝聚力,提高了党员参与党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制定评价办法层层落实责任
三水区检察院机关党委在院党组的大力支持和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党工委)的指导下,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于今年1月在全区率先推出了《三水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建工作评价办法》(试行)。
该《办法》从指导思想、评价的主体、对象、方式、指标、程序和结果运用七个方面搭设党建考评框架体系,面向各党支部、党小组及全体党员考评“三会一课”等各项基础党务工作,评价结果作为院党组综合考察党员干部的重要参考。“评价办法的出台,让每一个党支部明确了党建工作的内容、标准及努力方向,大大增强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看齐意识。”该院相关负责人介绍。
“抓党建工作不能仅仅停留在搞个制度,喊喊口号,必须落到实处,让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有实际工作干,知道怎样干。”该院相关负责人说。三水区检察院在出台《办法》的同时,就制定了若干个配套的评价表、检查表,建立相关台账。
5月6日,三水区检察院党组书记和7名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和4名党支部书记分别签订了《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党建工作责任书》。这也意味着,党组、党组书记、党组成员、机关党委、机关党委书记、党支部、党支部书记正式成为了该院党建工作的七大责任主体。职责明确、任务具体、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架构,促使责任主体对党建工作带头尽责,从源头上遏制了“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
针对党建工作,三水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梁俭明指出,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全院上下必须提高政治觉悟,以《办法》的出台为契机,层层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扎实开展经常性党建工作,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同时将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防止党建和业务“两张皮”,用更大的勇气和决心攻坚克难,解决制约检察发展的深层次问题。
对此,院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积极响应院党组的号召,立足岗位做贡献,争先创优作表率。在工作任务比较繁重的政工、刑检、自侦部门成立3个党员攻坚小组,充分发挥党员的奋勇当先、攻坚克难的先锋模范作用,从而带动和影响其他检察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控申、案管等检察机关窗口部门和带有服务性质的一线部门,主动亮明身份,实行挂牌上岗。记者在该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岗位看到,在门口专门挂上“党员亮明身份工作岗位”的牌子,列明了该岗位有哪些工作人员,什么身份和什么职务,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促使党员干警不断改进为人民群众办事的质量和效率。
载体更丰富党员干警更积极
为了提高沟通效率,三水检察院在全院和各党支部建立了工作微信群。自今年3月25日建群以来,群内成员发言1032人次,其中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委员和普通党员的互动发言大致相当。
通过党建微信群,及时布置党建工作任务和发布学习内容,让党员干警能够第一时间了解党建工作情况,引导党员干警就如何做好党建工作进行深入的沟通交流,协商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党建工作得到及时领取、交办和落实。
“只要跟党建、业务、生活有关的困难都可以提出,院机关党委在收集到相关问题后积极联系帮助解决问题。”该院相关负责人介绍。
3月28日,就在党建微信群刚建立的第三天,一条在群里最先提出,并最终落实到位的倡议得到了党员干部的积极响应。技术科与公诉科两名检察人员家庭遇到了困难,该院机关党委获悉后,立即号召全院党员献出爱心,帮助他们渡过难关,最终为他们筹得了近3万元善款。目前,为这两名检察人员向省检察院申请正义阳光救助基金各一万元也已获得批准。据了解,目前群里提出的6个问题,均在一周内得到了解决。
以上捐款只是该院党内关怀机制的一个缩影。随着党员活动室、职工之家等党建阵地的建立,全体党员干警有了更好的学习和活动环境,党组织服务党员的功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同时党内帮扶机制的健全,对生活困难党员积极开展帮扶,通过制定帮扶措施、落实帮扶责任等措施,让困难党员始终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另外,三水区检察院党组坚持每个季度听取各科局室队及检察人员代表意见和建议,2016年一季度收集提交需要党组织解决工作生活困难的各类意见建议就有17条,现已解决16条,另1条正在“立行立改”。
传递公平正义
送去温暖关怀
党员干警的归属感和凝聚力提升了,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也随之增强。该院针对轻微刑事犯罪嫌疑人、涉罪未成年人、刑事被害人等推行柔性执法。其中在办案过程中推行的“公诉四书”制度,通过以浅显易懂的语言释法说理、教育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缓和对抗心态,并帮助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正确维权,传递公平正义,建立起对司法办案的信任,将公诉工作从单纯的追诉犯罪向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转变,将执法办案向化解社会矛盾延伸。
为了有效解决人民群众的信访问题,该院将检察长接访制度的人员范围扩大到全体党组成员和检委会专职委员,并实现各部门正、副职干部轮值接访,每人负责一周,让办案一线干警身临其境地感受人民群众的疾苦,不断提高办案干警的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
在今年母亲节来临之际,该院联合区法院对6名附条件不起诉和5名被判处缓刑的涉罪未成年人举办了一场以“感恩母爱”为主题的帮教活动,通过涉罪未成年人亲自为母亲洗脚来感念亲恩。实施柔性执法以来,该院检察干警人性化办案能力得到明显提高,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除此之外,三水区检察院还积极开展“党员微服务”。组织机关在职党员到村(社区)报到开展活动的基础上,院各支部与芦苞镇四联村、上塘村四个党支部进行“一对一”对接,充分发挥法律监督机关的优势,组织帮学,开展扶贫慰问,制作登记表收集“微心愿”,按照需求种类、难易程度、职责范围进行分类整理。
目前,该院共收集到各类“微心愿”5个,现已解决1个,正在办理2个,其中上塘村村民提出在省道上十字路口设立红绿灯,该院第四党支部积极与镇委镇政府、区交警部门沟通协调,近期通过设立劝导站、规范交通标志方式有效缓解了此处交通事故易发多发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