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听证会
随着我市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近年来城市人口资源环境矛盾日益突出,水资源利用率低,浪费水现象严重。为切实推进水价改革,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26日,市物价局在充分调研昆明、兰州、成都、乌鲁木齐等国内各大城市居民生活用水收费情况,并结合全市实际情况的前提下,召开了我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听证会,来自全市各个行业的代表参加了听证会。通过听证,拟将我市居民用水按照三级阶梯进行调价。
浪费现象严重 供水企业入不敷出
据了解,随着市属供排水系统规模和能力的逐步扩大、供水水质和污水处理标准的逐步提高,动力、原材料等价格上涨,运行设备陈旧和管网老化维修费用增加,以及折旧和财务费用等成本的快速增长,虽然市政府不断在相关环节加大投入力度,但成本增支难以完全通过现行水价消化,出现了供水企业持续亏损和现金流压力较大的困难。供水系统与市民日常生活、企业生产经营和城市运行安全息息相关,为了更好地实现我市水环境保护等各项目标任务,适度调整水价,有利于缓解企业经营压力,支持行业可持续发展,为全市提供更好的供排水服务。参会的市自来水公司代表说。
对于我市供水的基本现状,该代表介绍,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四座水厂,5座增压泵站,日供水能力超过30万吨,分别是北郊水厂9万吨/日、西郊水厂9万吨/日、献***厂4万吨/日、药王山水厂4.5万吨/日、5个泵站3.5万吨/日。供水范围东至东城新区,南至柳梧新区,西至堆龙德庆区、拉萨经开区,北至娘热乡。据了解,随着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近年来我市城市人口资源环境矛盾日益突出,水资源利用率低,浪费水现象严重。因此,推进水价改革,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对促进全社会珍惜和保护水资源,实现城市可持续健康发展、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促进节约用水及保护和优化水资源配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拟将居民用水 按三级阶梯调价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国家《各地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量建议值》和我市自来水20102014年用水统计测算,我市城市居民当年一户(一户按照4人测算)生活用水量在240立方以内时能保证80%的居民生活用水;当年一户生活用水量在300立方左右时能覆盖95%的居民生活用水。
对于阶梯水价的具体收费标准,记者了解到,居民用水第一阶梯(每年0到240立方),现收费为1元/立方,拟调价1.54元/立方;第二阶梯(每年240300立方),现收费为1元/立方,拟调价2.31元/立方;第三阶梯(每年300立方以上),现收费为1元/立方,拟调价4.62元/立方。此外,对非居民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同样进行了相应的调价。
非居民用水中的非经营性用水,现收费为1元/立方,拟调价为2元/立方;非居民用水中的经营性用水,现收费为1.4元/立方,拟调价为2.2元/立方。特种行业用水,现收费为1.5元/立方,拟调价为4.7元/立方。
据了解,居民水价执行范围包括:居民、儿童福利院、敬老院、各类学校的教学及学生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范围包括:非经营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医疗机构、部队等),经营性(工业、商业、服务业、建筑业等经营性活动的用水);特种行业水价执行范围包括:纯净水及饮料制造业、洗车业、桑拿浴室、美容美发厅、洗衣店等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的用水。
将建立低保人员直补机制记者了解到,为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水平不因水价上调而降低,在我市阶梯水价实行的同时也将建立低保人员的直补机制,对低保人员等生活困难群体进行更好地保障。
此外,我市将逐步推进抄表到户工作,加快推进一户一表工程的实施,逐步取消包月制收费。对居民用水实行分户计量,分户计价。对低保群体继续实行优惠政策,本着引导节约用水、保障弱势群体利益的原则,制定适当减免水价政策,以确保低收入居民生活稳定。我们将积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逐步推进一户一表工程。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说。
据了解,阶梯水价实施范围为我市所有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对于家庭人口数量较多的,户内人口5人及以上的家庭,每户每增加1人,各档阶梯水量基数分别增加30立方。增量用户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联系方式,由供水管理水费查收单位办理多人口用户分档水量基数核增手续,有效期为两年。该负责人说。
责任编辑:卢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