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宪法精神区卫监所普法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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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05日发表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将每年的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为迎接今年的12月4日国家宪法宣传日的到来,区普法办于12月2日上午在三水区西南街道新动力广场举行三水区“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法治宣传咨询活动。
为了切实弘扬宪法精神,践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理念,作为卫生领域的执法单位,三水区卫生监督所派出两名卫生监督员参加了此次三水区“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法治宣传咨询活动。在宣传咨询活动现场,卫生监督员向群众普及宪法的基本知识,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的意义,讲解无证行医的危害、无证公共经营场所的危害等法律知识。活动现场吸引了两百多名群众参与,共派发各类普法宣传资料约10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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