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区鼎山镇羊凤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招商公告
为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有效缓解我区建设用地指标的不足。经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采取公开招商方式确定巴州区鼎山镇、羊凤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社会投资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商单位: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
二、项目业主:
项目1:巴州区鼎山镇人民政府
项目2:巴州区羊凤乡人民政府
三、项目概况
项目1:
项目名称:巴州区鼎山镇观坪村、黄粱村、高顶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项目内容:拆除项目区内约710户农户旧房屋、复垦整理项目区农户旧宅基地、统一规划集中新建安置点及公共配套设施,拟完成挂钩周转指标34.5113公顷。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0303.37万元(人民币),由投资人全额筹措。
项目2:
项目名称:巴州区羊凤乡石羊村、石笋村、首市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项目内容:拆除项目区内约约1097户农户旧房屋、复恳整理项目区农户旧宅基地、统一规划集中新建安置点及公共配套设施,拟完成挂钩周转指标35.256公顷。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3868.72万元(人民币),由投资人全额筹措。
备注:以上项目各项指标以现场实施及完工验收为准。
四、投资要求
本批招商项目由投资人全额投资,负责完成项目立项、旧房拆旧(补偿)、支付奖补政策资金、宅基地复垦、集中安置区建设规划方案编制、集中安置区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挂钩周转指标流转交易等工作。
五、投资回报方式
在取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验收证书》后,除验收证书上载明城镇挂钩周转指标不低于10%无偿分成给区政府外,下余部分归投资人所有,指标流转及交易按巴中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规定执行。
六、招商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无不良贷款记录(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无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记录。
3.投资申请人从事过类似土地增减挂钩项目,业绩优异、社会信誉良好,能够足额保障项目所需资金。
4.能独立承担项目批准立项,投资协议签订后一年内至少取得一个项目批准立项,另一个项目立项需在协议签订后三年内取得。
(二)招商竞选保证金
凡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招商的投资申请人,在递交招商投标文件(投资申请书)时必须缴纳2000万元(人民币)招商竞选保证金。转账的招商竞选保证金应在招商投资文件(投资申请书)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到达招商人以下账号:
招商人开户单位:巴中市巴州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巴中东城分行
账号:5100***********00042
用途注明:鼎山镇、羊凤乡挂钩项目招商竞选保证金。投资申请人凭银行进账单换取收据,招商人凭银行收款回单(已进招商人账户)向投资申请人出具收据,收据原件在现场递交招商投资文件(投资申请书)时出示。
投资申请人应将招商竞选保证金转入收款单位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账视为自动放弃招商投标资格)。公开招商评选结束后,确定的中选投资人须缴纳投资履约保证金500万元(人民币)(从招商竞选保证金划转),然后中选投资人与巴州区政府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书,下余的1500万元(人民币)招商竞选保证金转入国土资源巴州分局和投资人的共管账户作为项目投资款;未确定为中选人的招商竞选保证金将在中选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无息退还。
(三)其他要求
1.投资申请人必须在提交投资申请书前完成所申请投资项目的现场踏勘,并由项目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现场踏勘证明材料。
2.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本次两个项目打捆整体招商。
七、报名和项目招商说明
(一)项目咨询:招商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答疑会,本次招商不接受电话及邮件咨询,有疑问者可到巴中市国土资源局巴州分局规划股现场咨询和领取相关项目资料。
(二)公告期限:本次招商公告时间为7个日历天,自2015年10月20日至2015年10月27日15:00时截止。
(三)项目报名:投资申请人于2015年10月27日15:00时前在巴中市国土资源局巴州分局规划股持相关资料及保证金收据现场报名并递交相关资料。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商投资文件(投资申请书),招商人不予受理。
八、投资建设人的评定
(一)评定时间:2015年10月27日15:30时召开招商会议。
(二)评定单位:区政府办、区法制局、区监察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国土分局、区招商局、区土地储备整理中心。
(三)评定地点: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会议室
(四)评定方式:
1. 投资申请人报名,填写报名表,并将参选人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方案(内含报价单)提交招商人。
2.招商人现将检查资料,并经参会评定单位现场核实后,审核报名资格是否符合招商条件。
3.经审查符合招商条件的,由招商人当场宣读报价,以符合上述条件且报价最低者(投资人分成比例报价最低,政府分成比例报价最高)为项目投资中选人。
4.只有一家报名,经审核条件符合可以确定为项目投资中选人。
5.若出现相同报价,采取现场第二次报价方式确定项目投资中选人。
九、公告的发布
本公告在中国.巴州、巴州招商网、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和巴中日报发布。
十、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巴中市国土资源局巴州分局
联系地址:巴中市巴州区将军大道84号
联系人:罗先生、曾先生
联系电话:138****8777、139****8446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