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规明设函〔2017〕0039号规划设计条件公示的通告
明城规(示)〔2017〕169号
关于佛规明设函〔2017〕0039号规划设计条件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高明区荷城街道丹霞路以南、祥如路以东GM-F-07-05-02-15-7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由2017年5月25日至2017年5月31日共七天。如对主要技术指标、规划设计要求等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用地情况:
地块位于高明区荷城街道丹霞路以南、祥如路以东,规划用地面积1500.00平方米。该地块的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具体规划指标为:容积率≤2.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75米,具体详见***。
建言渠道: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城乡规划管理科
联系电话:88232002
来信地址: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邮编:528500
***:佛规明设函〔2017〕0039号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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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039高明区荷城街道丹霞路以南、祥福路以西GM-F-07-05-0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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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039高明区荷城街道丹霞路以南、祥福路以西GM-F-07-05-02-15-7地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