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庄欣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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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02日发表
明组干〔2017〕110号
关于王庄欣同志任职的通知
区司法局党组:
经区委研究,同意:
王庄欣同志任区司法局党组成员。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组织部
2017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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