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关于上报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四批)交办问题处理情况复核意见的调查报告
根据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现将我市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四批)交办问题处理情况复核意见的调查报告进行公示,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
2017年6月17日,收到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办的第四批交办问题处理情况复核意见共计3件。其中,涉及环保问题3件。接到交办案件后,我市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查处,截止2017年6月20日18时,交办的3件群众反映问题已经办结。其中,确认属实的3件。对于属实及已办结的环保问题,采取了相应处理措施,罚款1户共计5万元。
边督边改及公开情况统计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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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退件时间 | 实际复核上报时间 |
1 | D226 | 昔阳县三都乡南冶头村正东面的丰汇煤矿(露天煤矿)在开采和拉货过程中产生扬尘污染,影响村民的正常生活。 | 昔阳县 | 大气 | 6月8日现场调查发现,山西昔阳丰汇铁炭窑沟煤业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有工程机械进行生产作业,存在以下环境违法问题:储煤场露天存有少量原煤,抑尘措施不完善,存在扬尘污染。 | 属实 | 6月2日,昔阳县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昔环改字〔2017〕074号),要求改正违法行为,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建设完善需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取得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手续后,方可投入生产。6月8日,昔阳县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昔环罚事字〔2017〕033号)。6月16日,昔阳县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昔环罚字〔2017〕28号),罚款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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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6.11 | 2017.6.20 |
2 | D284 | 核实山西新元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工程何时开始投入生产,未进行环保竣工验收的原因,寿阳县环保局的处理意见。 | 寿阳县 | 噪声 | 新元公司于2017年5月投资1300万元开始进行燃煤锅炉脱硫脱硝除尘改造,改造完成后可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预计2017年10月份完工,完工后即申请验收。由于煤矿生产企业的特殊性,韩庄风井属二期工程项目,但工程在建设工程中,需要向井下进行通风,为此,2014年9月9日,山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晋中监察分局《关于山西新元煤炭有限公司韩庄风井项目安全设施条件竣工验收的批复》(晋煤监晋中[2014]90号),原则同意韩庄风井项目通过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予以批准,韩庄风井项目可以运行,为建设期间井下送风。 | 属实 | 6月19日,寿阳县环保局下达对山西新元煤矿有限公司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公司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10底前完成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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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6.15 | 2017.6.20 |
3 | D316、D318 | 核实寿阳县金鑫养殖专业合作社猪粪及尿液如何处置。 | 寿阳县 | 大气 | 1、寿阳县金鑫养殖专业合作社猪粪建有专门的储粪池进行收集,收集后由本村村民拉运至田间进行施肥。产生的猪尿通过收集管道全部进入沼气池。 | 属实 | 金鑫养殖专业合作社要做好猪粪、尿的收集处理工作,严禁随意倾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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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6.17 | 2017.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