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何杰朝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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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31日发表
明组干〔2016〕242号
关于何杰朝同志任职的通知
荷城街道党工委:
何杰朝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研究,同意其任荷城街道党工委委员。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组织部
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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