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交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交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高明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荷城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交运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 项目编号:HCcg2016-021
2. 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交运营项目
3.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325913.69元/年
4. 数量:1项
5.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6.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服务详细内容、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7.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7.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7.2 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备公共客运经营范围的从事城市公共交通经营的实体企业。
7.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和招标文件售价:
8.1 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1月14日-2016年11月18日,每日9:00-12:0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8.2 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高明区沧江路170号三楼)。
8.3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高明区跃华路德信花园10座首层5、6号铺(北京中外建高明办事处)
8.4 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资料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一式两份,报名及购买文件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8.4.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具备公共客运经营范围(原件核查);
8.4.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8.4.3 从事城市公共交通经营实体企业的证明资料;
8.4.4 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8.4.5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8.4.5.1.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4.5.2. 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8.5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8.6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300.00元整,售后不退。
9.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9.1 投标时间:2016年12月2日9:30~10:00
9.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6年12月2日10:00
9.3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高明区沧江路170号三楼)。
10.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sggzv.cn)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网(www.ztb.gaoming.gov.cn)、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办事处网站(hc.gaoming.gov.cn)。相关公告在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1. 温馨提示: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否则将会影响中标结果公告发布,请参与本项目的各投标人积极配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3. 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高明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荷城分局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638号
联系人:陈先生、梁***
联系电话:0757-88822108 、88883775
14.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新明二路1号D座五楼
联系人:吴***
联系方式:0757-88018593
邮政编码:528000
电邮:904683795@qq.com
传真:0757-83920398
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十一月 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