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城街道2016年度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分配方案
根据《关于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和分配工作的通知》(南保住[2014]2号)文的精神,为确保今年内完成安置2016年度合资格保障住房申请家庭的工作计划目标,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做好桂城街道保障性住房的抽签与分配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次实物配租分配方案。目前可分配公租房有东怡明苑、丽和苑、三山禾仰共三个项目。
一、小区简介
(一)东怡明苑保障房小区
东怡明苑位于桂城东二桂澜路以东,是政府承租项目。楼高八层,无电梯,以实物配租方式向符合资格的申请家庭提供保障住房共计186套,目前可提供分配数量为9套。
(二)丽和苑保障住房小区
丽和苑是政府自建的保障房项目,位于南海区第二人民医院北侧,楼高十六层,有电梯,2010年交付使用,通过实物配租方式向符合资格的申请家庭提供保障住房共计221套,目前可提供分配数量为16套。
(三)瀚天禾仰广场保障住房小区
禾仰广场项目是政府新建的保障房项目,位于桂城平洲三山长江路,楼高十四层,有电梯,以实物配租方式向符合资格的申请家庭提供保障住房共计1000套,本次提供分配数量为20套。
二、机构设置
为确保保障性住房能按时顺利交付给符合资格的申请家庭居住,相关的抽签工作由桂城街道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南海区桂城街道纪监办将对抽签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抽签通知
根据已经公示的《桂城街道2016年度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分配方案》,抽签前10日,桂城街道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书面通知符合资格的申请家庭参加抽签。申请人接到通知后应按要求填写回执,并且须按《实物配租抽签通知书》上注明的配租类别、时间、地点进行抽签,否则视为放弃本次实物配租的权利。相关抽签信息将在桂城公众信息网、各村(居)委会公示5天。
四、抽签地点
抽签地点安排在桂城行政服务中心3楼321会议室 。
五、抽签时间
本次抽签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符合资格的申请家庭安排在2016年6月29日上午9:30分开始;
(二)上午9:30至9:50办理身份确认及抽签登记手续;
(三)上午9:50至12:00,申请人或受托人的登记号经5分钟的现场公示后,工作人员按配租类别现场将当天可供抽签的房号放进房号抽签箱中;工作人员按配租分类宣读当天抽签登记号,并按配租分类将与登记号相同号码的号码球投入摇珠机中,通过摇珠随机确定房号抽签顺序号后,由申请人或受托人在房号抽签箱中抽取房号,签署《中签确认书》。
六、委托办理
申请人委托他人(含共同申请的其他家庭成员)抽签的,必须在2016年6月22日前办理委托手续,抽签当日不接受现场委托;委托办理地点:桂城司法所(南港路桂城街道办事处),联系人:陈***,电话:86719928。
七、配租类别及抽取房型分类
(一)按公示申请家庭情况分为A、B、C三种类型,详见下表。
申请家庭抽签分类表 | |||
申请家庭人数 | 1人 | 2人 | 3人(或以上) |
所属类别 | A | B | C |
可抽房型 | 单间 | 一厅一房、单间 | 一厅两房及所有房型 |
八、抽签先后顺序及其它说明
1、抽签顺序:C类申请家庭→B类申请家庭→A类申请家庭;
2、受房源数量所限,某些配租类别的房型在抽签当日已抽取完毕后,对应类型的家庭申请人或受托人可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和抽签当天房源情况,按当场登记顺序号进行二次抽签。
九、保障住房租金标准
1、租金标准详见公租房实物分配通知单;
2、配租面积少于补贴面积的,不足部分不再以现金折算、实物配租或其
他方式补贴其差额;
3、超出配租部分的面积,将按照申请人享受的同级租金标准的1.5倍进
行计租(禾仰广场项目中收入档次类型除外);
4、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将视市场的实际情况及社会物价水平,必要时在适
当时候将作适当调整。
十、提前安排入住
申请家庭的家庭成员中有残疾证且行动不便的,可于抽签前5天内向街道住房保障办公室提出申请,并附上经居委会复核的申请材料,审批同意后可提前安排入住符合其资格申请的残疾住房。
十一、现场抽签流程
(一)申请人或受托人必须按抽签当天的时间安排携带以下身份证明文件: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实物配租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书(原件)
(二)申请人或受托人携带上述文件资料,经现场工作人员核对身份无误后办理抽签登记手续,按登记的先后顺序确定登记号,逾时不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本次配租抽签机会;申请人或受托人最多只能携带一人进入抽签现场;
(三)申请人或受托人的姓名及登记编号经现场公示5分钟后,工作人员宣读当天安排配租类别的申请人或受托人的姓名及抽签登记号,并将印有与登记编号的相同编号的号码球投入摇珠机中,号码球上的编号即代表申请人或受托人的姓名及抽签登记号;
(四)工作人员在宣读完抽签登记号后,将当天所属配租类别申请人可抽取的房号按面积或户型分类分别投入相应房号抽签箱中;
(五)工作人员通过摇珠随机抽出每一个与申请人或受托人登记编号相同号码的号码球,并现场宣读抽出的号码球的号码及与之相对应的申请人或受托人的姓名,相应的申请人或受托人经核对身份并签名确认抽出的登记编号后,按所属的配租类别在可抽取的房号箱中抽取相应的房号签,并在监督人员面前在房号签上签名确认,工作人员当场宣读所抽出的单元房号结果(注:若工作人员宣读通过摇珠随机抽出的号码球的号码,以及与之相对应的申请人或受托人的姓名及抽签登记号三次后,申请人或受托人仍未上台抽签,视为放弃本次实物配租);
(六)申请人或受托人在确认处现场签订《中签确认书》,对抽出单元房号不进行即时现场签名确认或签订《中签确认书》的申请人或受托人,视为放弃本次实物配租,自愿退出并签名确认的,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七)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入住。逾期不入住的视作自愿放弃住房保障资格,保障办不再安排住房,并收回已分配的住房,申请资料视作作废处理,三年内不得再申请;
(八)符合抽签家庭连续放弃两次抽签的,桂城保障办在其所属居(村)委会和桂城公众信息网公示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其申请资料视作作废处理,三年内不得再申请;
(九)以上过程将由桂城街道纪监办作全过程监督,所有时间以现场挂钟所示时间为准。
十二、公证及房屋抽签结果公示
为实现公平、公正和公开,街道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邀请桂城街道纪监办对抽签活动进行全程的监督,中签人员名单及相应中签单元号将在桂城公众信息网10天。
十三、实物配租办理
(一)按照抽签申请人抽中的保障性住房单元,由街道保障性住房建设办公室向中签家庭发出《办理保障性住房配租通知书》;
(二)申请人在收到《办理保障性住房配租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与镇(街)签订《广东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如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广东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视作放弃住房保障资格,不再安排住房,三年内不得再申请。
(三)申请人凭街道保障性住房办发出的《入住通知书》办理保障性住房入住的相关委托扣费手续。
十四、本办法由桂城街道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和解释。
桂城街道住房保障办联系人:顾*** 、陈*** 电话:81813503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