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灶镇大同路建设工程前期工作(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丹灶镇大同路建设工程前期工作(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设计)项目已列入佛山市南海区基本建设计划,建设资金来源于地方自筹资金,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佛山市南海华南环保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工程设计范围:起点:工业大道,终点:与现银丰路相交,全长1.313千米,路宽30米,工程计划定位为城市次干路功能,双向4车道,设计车速为50km/h。本工程投资估算总金额约为2500万元。
2.2标段:
本次进行招标的是丹灶镇大同路建设工程前期工作(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设计),共设 1 个合同段,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丹灶镇大同路建设工程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勘察设计(含概算文件编制)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勘察设计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照明、交通安全设施、给水、综合管线以及绿化工程(绿化规模400万,计划景观节点(景观小品)10个,每个节点要有廊架、小品、灯光照明效果、休息凳等内容)等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满足以下条件的投标单位均可参加投标,但只有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全部资格审查条件,才有可能进入下一步的评审: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三种资质:
①、咨询资质要求:工程咨询丙级(或以上)资质【专业含公路或市政公用工程(市政交通),服务范围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②、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③设计资质要求: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业绩要求:近五年(200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独立完成过不少于一项:建安费为2000万元(或以上)或单项设计合同设计费为50万元(或以上)市政道路工程设计工作。(如为联合体投标,业绩必须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3)企业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都须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3.2本项目招标接受独家申请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的企业为主办人并负责总协调工作。联合体投标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须在报名时确定,且一旦确定则不得改变。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形式重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该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的主办人,并约定联合体的共同责任和各自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须共同授权一名主办人工作人员代表联合体签署并提交投标文件、与招标人协商相关事宜、签订合同协议书等,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外)、合同协议书等需要投标人(或设计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地方只需主办人签字、盖章即可。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时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4.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14年 2 月 12 日~ 2014 年 2月 19 日(北京时间)。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于2014年2月13日至 2014年2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到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3号3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备注:报名截止时间和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同为2014年 2 月 19 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
6.现场考察及标前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标前会议(答疑会),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踏勘现场的责任、风险和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投标人若存在投标疑问,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指定的电子信箱(或地址)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传递给招标人。投标人传递的电子邮件或书面投标疑问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否则其投标疑问招标人将不予答复。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2月26日9时45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2014年2月26日9时00分至2014年2月26日9时45分(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丹灶镇金沙城区金兴路8号,即樵金路农业银行对面)。
7.2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核查。(投标单位同时出示购买招标文件收据回执)。
. 7.3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业绩证明资料、获奖证书等原件备查。
7.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华南环保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邮政编码:528200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757-85413602
传 真:0757-86230457
招标代理: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佛山办事处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3号3楼
邮 编:528000
电 话:0757-82030818
传 真:0757-82030818
联 系 人:林工
二O一四年 二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