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岗南方大楼广场工程招标文件补充说明(一)
本文件为对《显岗南方大楼广场工程招标说明书》补充说明(一)。本补充说明(一)与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具有同等的约束作用。
经招标人研究决定现对本工程项目的施工要求及竣工验收要求增加如下补充条款:
为确保工程质量,招标人增加以下施工要求及验收要求:
1.中标人在已捣好的水泥地面必须要用泥围边浸水一星期(七天)。
2.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按招标书所规定的厚度捣制,在验收时,招标人可任意指定三点某个地方进行抽心检查其厚度(抽心费由中标人支付)。以最低点为实际厚度,如若抽检厚度不够的(少于规定厚度的1cm的)按总工程款的80%结算,(少于规定厚度2cm的)按工程总额的60%结算,(少于规定厚度的3cm的)按工程总额的40%结算,(少于规定厚度4cm的)则不作结算,所造成的效果由中标人自负。如若超出规定厚度的,招标人不作任何补偿。
招标文件中相关的内容亦作相应的修改,特此通知!
招标单位:显岗村南一股份合作经济社
显岗村南二股份合作经济社
显岗村南三股份合作经济社
日期: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