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现将《佛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佛安〔2016〕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严格贯彻落实。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可向区安委办反映。
联系人:张向阳,联系电话:86393082.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9日
佛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
一、加大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与扶持力度。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完善应本行业领域的急救援队伍体系,进一步构建全方位的应急救援力量。督促相关企业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尤其是高危行业的应急救援队伍,从中选取救援力量、装备水平靠前的,组建专职应急救援队伍,以满足本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需要,并加强日常指导和扶持。要引导企业加强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实战水平。
二、加强应急专家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各区政府、有关部门应建立完善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应急救援专家库,形成覆盖多领域、多专业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健全专家辅助决策运行机制,发挥专家组研判、咨询与辅助决策的作用,为我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与保障。
三、加强应急救援保障工作。各区政府、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省政府《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补偿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建章立制,加大资金投入,构建应急补偿长效机制。通过落实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服务补偿,调动各方救援力量的积极性,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参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安委办反映。
佛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