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关于转发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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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25日发表
各镇(街)经发办、各相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服函〔2022〕58号)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2年4月2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盖章扫描电子版)交区经济促进局外商投资股。请各镇(街)经发办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zip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
2022年3月15日
(联系人:廖***,86293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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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3 01:36:57重新编辑